各单位:
现接到中共河北省委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的通知,面向全省征集空天信息和卫星互联网产业技术创新需求。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1.重点面向空天信息和卫星互联网产业领域,征集包括但不限于卫星制造及总装、卫星载荷、卫星发射、地面设备制造、卫星运营服务及数据应用、北斗技术规模应用涉及的材料、芯片、核心器件、终端、测试仪表、运维系统、数据应用等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
2.重点面向空天信息和卫星互联网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征集服务于卫星制造、卫星发射、地面设备、卫星运营服务的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产品生产线中涉及的关键共性技术、重要设备以及解决方案。
3.重点聚焦各类“空天+”应用创新场景,征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景:
(1)空天+交通物流。聚焦空天信息技术在交通物流领域的应用需求,征集包括但不限于低空空域管理、边云车路协同、北斗+遥感道路安全监测、隧道管廊连续定位、桥梁边坡形变预警等关键技术及解决方案。
(2)空天+智慧城市。面向智慧城市建设需求,将空天信息与城市管理深度融合,征集包括但不限于数字孪生城市、地上地下定位导航、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沉降等关键技术及解决方案。
(3)空天+气象服务。面向气象服务的基础性、先导性建设需求,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征集包括但不限于气象大模型、空天地气象数据融合、极端天气预警、气候变化监测等关键技术及解决方案。
(4)空天+农业农村。面向规模化农田、海上牧场、乡村信息化等智慧农业农村应用场景,征集包括但不限于卫星遥感农田监测管理、农情精准预报、北斗农机自动化、乡村卫星通信覆盖等关键技术及解决方案。
(5)空天+森林草原。面向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风险预警需求,实现基于空天信息技术的自动预警及应急指挥,征集包括但不限于林草资源调查、林区巡防巡护、偏远山区地质灾害预警等关键技术及解决方案。
(6)空天+水利防洪。针对防洪减灾、水利设施维护、河道治理等方向,着眼利用空天信息技术构建河流数字孪生系统,征集包括但不限于基于空天地融合技术的水情水讯和水资源监测预警、水利设施监管、水库堤坝监测等关键技术及解决方案。
(7)空天+港口、近远海。针对航道监测、港口物流、无人船舶等方向,征集包括但不限于基于空天地融合技术的自动化船舶管控、港口设施检测、海上搜救及远洋高速率通信保障等关键技术及解决方案。
(8)空天+文化旅游,面向空天地融合技术在山、水、林、草、沙等自然景区及各类人文景区应用需求,征集包括但不限于景区地形及文化遗址精准测绘保护、智慧导览、人员态势感知、游客搜救、安全管理等关键技术及解决方案。
(9)空天+安全应急。针对空天信息技术在应急管理、应急通信、应急救援等方面的落地应用,征集包括但不限于危化品运输车辆监管、偏远地区通信及导航保障、山体滑坡监测预警等关键技术及解决方案。
(10)空天+国土资源,面向空天地融合技术在资源调查、城乡规划和环境保护等方向需求,征集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利用监测、大气与水体污染监测、矿产资源勘探等关键技术及解决方案。
二、征集要求
1.技术需求具有重要意义,符合国家重大战略,突破后能够形成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成果,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实现国产化替代,能够形成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2.该领域技术的研发有一定基础,可以组建产学研合作的创新联合体,开展联合攻关。
3.技术成果能够较快转化为新质生产力,在行业中得到产业化应用,市场前景广阔,产业带动性强,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4.申报技术要求不能为保密技术,部分涉密内容要求做脱敏处理。
三、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按照上述要求,认真研究、组织征集,填写《技术需求征集信息表》及《技术需求征集汇总表》(见附件1和附件2),于1月26日18:00前将电子版(word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韩智铭 联系电话:0311-87936049
邮 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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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技术需求征集汇总表.docx】已下载20次
科技处
2025年1月25日
各单位:
按照《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现开始受理在研项目的研究进展报告填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截止目前各类别在研项目。其中,杰出青年基金、燕赵科学家、创新研究群体延续资助、重点项目、重大项目等涉及经费续拨,也请及时填报。
二、填报要求
1.请在研项目负责人通过“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https://jjxt.hebkjt.cn:8001/)”在线填报。
2.项目负责人应按系统提示认真、完整填报当年项目研究进展情况,未填写研究进展信息将不能进行项目验收。
3.项目研究进展报告在线填写即可,不需要提供纸件。填写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三、填报时间要求
1.请各项目负责人尽快按要求,高质量做好进展报告的填写工作。
2.请务必于2025年1月19日17:00前完成项目研究进展报告的网上填报,确保学校按期完成审核汇总。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韩智铭 联系电话:0311-87936049
附件【进展报告填报注意事项.docx】已下载218次
科技处
2025年1月14日
各相关单位:
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为做好具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202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含延续资助项目,下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和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等。集中接收工作于2025年3月1日开始,3月17日截止。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限项规定
请务必详细阅读《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2025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查看)的改革举措、申请须知和限项申请规定部分。
三、进度安排和基本要求
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继续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项目时,申请人只需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一)申请人账号申请
1.时间安排:2025年1月20日以前
2.具体要求:
(1)无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向所在二级单位提出账号申请登记,填写申请添加账号人员信息表(附件1)。忘记密码的老师可以使用登录界面忘记密码功能自行找回,不用填写此表。
(2)各二级单位请于2025年1月20日前将申请人情况汇总表发送至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邮件主题请标注为“二级单位名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账号申请”。国家基金委将向申请人邮箱发送登陆用户名和密码。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由于邮箱不畅通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申请书填报
时间安排:2025年1月15日开始
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5年1月15日后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注意撰写提纲里有关附件说明。
(三)校内初审
1.时间安排:2025年1月20日—3月16日
2.具体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对申请书进行审阅,组织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并完成最终格式审查。
(2)请于3月16日前将初审情况报告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邮件主题请标注为“二级单位名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初审情况报告”(附件3),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至科技处517。
(四)在线申报截止
1.时间安排:2025年3月17日前
2.具体要求:根据整体安排,我校2025年度国家基金在线申报书最终提交截止日期定为2025年3月17日23:59,届时网络将关闭。学校后续将进行依托单位承诺、上传申请清单等事宜,请各申请人严格遵守时间。
四、项目经费
1.项目经费预算要合理,经费额度参照2024年平均资助强度和2025年指南要求。
2.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5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他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和预算表编制说明进行编制,符合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型和经济合理性原则。
3.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
(1)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2)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业务费(原科目中的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其他支出)、劳务费(原科目中的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直接费用预算不设比例限制,据实申报,审核确定。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一般实行定额补助资助方式,原则上不得大量购置仪器设备,鼓励共享、试制、租赁以及现有的升级改造。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代码一定要详细查看,避免直接用旧的申请代码;一些重要事项详见《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附件2)。
2.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3.申请人在线填写个人简历(之前已进行填写的,务必更新为2025版的),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
4.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科技处。联系人及电话:张玉霞 87935069
附件【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添加账号人员信息.xls】已下载91次
附件【2 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doc】已下载100次
附件【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初审情况报告.docx】已下载132次
科技处
2025年1月14日
各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结题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报告填写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二、注意事项
1.应在2024年底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名单见附件)使用原有的用户名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格式的结题/成果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根据财务对前期提交的决算表的审核意见,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不得将未正式发表/未在线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将非项目负责人或非主要参与者取得的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将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不得将早于项目资助开始时间的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有预算调整情况的要注明。
4.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新时代加强科学普及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将科普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中;同时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将有关论文上传存储到信息系统。
5.项目负责人在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的发布、传播和应用中,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问题的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严谨审慎。
6.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按照相关规定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nsfc.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s://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三、时间安排
请项目负责人于2025年2月20日之前通过ISIS系统提交结题报告,待科技处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均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一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不含附件材料),签字后于3月5日交至春晖楼517室。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即打印最终提交版本。
请各单位并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并严格遵守国家基金结题相关要求,认真填报。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附件【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负责人名单.docx】已下载71次
联系人:张玉霞 87935069
科技处
2025年1月14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支持驻冀高校与石家庄市产学研合作的若干措施》(石政办函〔2023〕38号),市科技局编制了《2025年度驻冀高校与石家庄市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申报指南》涉及以下类型:
(1)驻冀高校重大科技专项:新兴和未来产业、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高性能新材料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现代农业、科技金融服务平台。详见附件1。
(2)驻冀高校重点研发专项:新兴和未来产业创新项目,新一代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传统产业创新项目,生物医药、民生科技创新项目,现代农业创新专项,科技特派团联合创新专项。详见附件1。
(3)驻冀高校基础研究专项:主要是资助符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规划、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要求的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项目。基础研究项目每个高校限制推荐申报8个,详见附件2。
(4)驻冀高校合作共建创新研究院:鼓励县(市、区)围绕县域特色产业与驻冀高校合作共建创新研究院。详见附件3。
(5)驻冀高校大学科技园:符合《石家庄市大学(科研院所)科技园认定和补助管理办法(试行)》(石科规〔2023〕4号)认定条件的科技园方可认定,详见附件4。
(6)驻冀高校建设创新实践基地:为促进驻冀高校与我市企业合作交流,支持石家庄市域内企业、园区与驻冀高校共同设立石家庄市驻冀高校科技创新实践基地。详见附件5。
二、申报要求
我校作为牵头单位进行的驻冀高校重大、重点科技专项项目申报,均应与石家庄市域内企业合作开展,共同开展有关研发和转化等有关科技创新活动;驻冀高校基础研究专项不要求与企业合作。具体要求请参见《申报指南》,请各单位组织申报人认真阅读指南,按照要求进行申报。
三、申报程序
本次驻冀高校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专项、基础研究专项的申报实行无纸化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申请人登录石家庄科技网(http://kjj.sjz.gov.cn)—业务办理—石家庄市科技业务办理服务平台—石家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一体化平台—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第一次申报石家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老师,需联系科技处分配项目申请人用户名和密码。线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其他类型申报方式参见附件3、4、5
请于2025年2月10日17:00前,由各学院(系)统一将《2025年度驻冀高校与石家庄市产学研项目汇总表》(附件6)报送至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请务必于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后续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对本次有限项申报要求的项目类型开展专家评审。
四、联系方式
(1)校外联系人
申报软件技术支持单位及咨询电话:河北省电子信息技术研究院 0311-85866036、85866037。市科技局技术支持电话:0311-85057592。
市科技局业务咨询及项目受理科室、电话详见各专项说明。
(2)校内联系人:赵雅坤;电话:87939715
科技处
2025年1月7日
附件【1.2025年度驻冀高校与石家庄市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指南(驻冀高校重大科技专项、驻冀高校重点研发专项).pdf】已下载450次
附件【2.2025年度驻冀高校基础研究专项申报指南.pdf】已下载456次
附件【3.2025年度驻冀高校合作共建创新研究院申报指南.pdf】已下载95次
附件【4.2025年度驻冀高校大学科技园申报指南.pdf】已下载62次
附件【5.2025年度驻冀高校建设创新实践基地申报指南.pdf】已下载89次
附件【6.2025年度驻冀高校与石家庄市产学研项目汇总表.xlsx】已下载14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