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数学天元基金“天元数学中心强化项目”、“天元数学前沿重点专项”申请指南已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grants.nsfc.gov.cn)发布,请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项目管理-项目指南”模块查看。
有需要申请账户的新入职老师,请通过学院联系科技处申请账户。
有申报意向的项目负责人请填写申报意向(见附件),通过学院于10月10日前发至科技处。请申请人在指南规定申请书提交截止当天12:00前提交,及时联系科技处审核。
联系方式:张玉霞 87935069
附件【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非集中期10、11月份)申报意向.xls】已下载3次
科技处
2024年9月30日
一、定位、资助范围
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活动、科学传播、平台建设等活动。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包括以下3种类型:
(一)工程与材料科学相关领域学科发展战略研究(下文简称“战略与管理研究类”项目)。
(二)在华举办的有影响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和基础研究短期人才培训活动(下文简称“学术交流类”项目)。
(三)针对科学基金项目实施中产生的工程与材料科学领域前沿成果等,发挥正向宣传作用或与研究相结合的科学传播和科普活动(下文简称“科学传播类”项目)。
二、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限项规定及申请资格
1.资助期限不超过1年(含)的专项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2.本期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3.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承担1项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
4.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工作、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申请专项项目。
5.本期“战略与管理研究类”项目主要包括工程与材料科学相关领域学科发展战略研究(以下简称“学科发展战略研究”)。“学科发展战略研究”申请人应对相应学科发展规律与态势有较清楚的了解,建议申报前与对应申请代码学科(处)进行咨询。对前期已在相应学科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结题绩效评估优秀的项目负责人提出的“战略与管理研究类”项目申请,将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资助。
6.“学术交流类”科技活动项目中的在华举办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应为国际学术组织发起的有影响的系列会议,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申请书电子版附件材料须包括国际学术组织授权举办会议的证明材料或依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正式批文(扫描件)。在华举办的基础研究短期人才培训活动,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与主讲教师。
7.“科学传播类”科技活动项目鼓励来自中学/小学教育一线的教学/管理人员参与申请。
上述条件不满足或材料不完整,将不予受理。
(二)申请书填写
1.本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选择“科技活动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科技活动项目”,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以E开头的申请代码)。
(2)申请人应在项目名称中明确申请的科技活动类型,采用“XXX类:XXX项目名称”的格式。
(3)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一般应当在活动开展前3个月提出申请。项目研究期限起止年月统一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未按照以上要求填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2.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资助经费一般约为10万元。
3.申请书正文应与所申请的类型相对应。
(1)“战略与管理研究类”科技活动项目应包括:学科发展的现状、态势、所面临的挑战与机遇、战略研究目标、内容、研究方案、可行性分析、预期成果等。
(2)“学术交流类”科技活动项目应包括:举办科技活动的背景和意义、组委会组成情况、活动的起止时间、参加范围、规模、潜在影响、重要报告或课程名称及其主讲人介绍、境外拟参会人员名单、预期成果等。
(3)“科学传播类”科技活动项目应包括:举办科学传播和普及活动的背景和意义、活动的起止时间、参加范围、规模、潜在影响、可行性分析、预期成果、前期工作基础等。鼓励通过视频、音频、讲座、展览等多种形式作为结题成果呈现。
4.科技活动项目预期成果中必须包括与活动主题相关的调研报告/活动总结;若申请获得资助,调研报告/活动总结将是结题审查的重要材料。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本通知的相关内容。不符合管理办法、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通过学院联系科技处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3.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材料集中接收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24日12时,在集中接收时间之外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请申请人于10月15日前将申报意向(见附件),经院系qq发至科技处,按时提交申请书并联系科技处审核,后续单位将进行审核和制作申报清单。
4.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有关证明材料、审批文件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材料原件),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5.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规定。
三、咨询联系方式
1.填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联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中心协助解决,联系电话:010-62317474。
2.“学科发展战略研究类”与“学术交流类”项目申请有关问题可咨询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相关学科(处),“科学传播类”项目申请有关问题可咨询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
3.其他问题可咨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联系电话:010-62326884;电子信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附件【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非集中期10、11月份)申报意向.xls】已下载13次
科技处
2024年9月30日
各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24〕28号)相关要求,现公布“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3个自然资源部主责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情况
本次发布指南包含“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深海和极地关键技术与装备”、“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等3个重点专项的指南,申报指南内容请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看。
二、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申报前请仔细阅读科技部通知和指南相关要求: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40923/5573.html。
三、具体申报方式
1.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管理责任主体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材料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2.申请人将申报意向(见附件)报至学院,学院汇总后于11月1日前报至科技处(qq)。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截至11月10日18:00,单位审核时间截至11月11日16:00。
四、联系方式
1.国科管系统技术咨询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2.项目管理责任主体咨询电话:
3.校内联系人:张玉霞 87935069
附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重点专项项目申报意向.xls】已下载12次
科技处
2024年9月25日
各单位:
依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有关管理规定,根据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案部署,现公布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情况
本次发布指南内容请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看。
二、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以项目为单元整体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申报项目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申报前请仔细阅读科技部通知和指南相关要求: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40924/5578.html。
三、具体申报方式
1.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管理责任主体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材料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2.申请人将申报意向(见附件)报至学院,学院汇总后于11月1日前报至科技处(qq)。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截至11月2日18:00,单位审核时间截至11月3日16:00。
四、联系方式
1.国科管系统技术咨询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2.项目管理责任主体咨询电话: 010-84665557
3.校内联系人:张玉霞 87935069
附件【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意向.xls】已下载25次
科技处
2024年9月25日
各有关单位:
2025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教育财务管理专项)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此次申报对象应为我省高校在职从事教育财会工作的会计工作者或从事相关研究的科研人员。研究方向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相关部署,针对新时代教育财务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入系统研究,研究内容新颖,研究思路明确,技术路线可行。可根据申报指南设计研究内容(见附件1),也可自拟题目申报。
二、申报要求
1.本次课题申报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项。
2.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存在科研诚信问题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
3.项目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类河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三、材料报送
1.学院(系)请于9月30日前将账号分配表(见附件2)发送至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邮箱用以添加账号,项目申请人使用匹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河北省高等学校科研业务综合服务平台(https://kygl.hdvtc.edu.cn),进行网上填报。
2.网报截止时间2024年10月6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学院(系)统一将电子版申报材料(PDF格式)于10月6日18:00前发送至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邮箱,文件命名格式:项目类型+学院+姓名。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技术咨询电话:0311-85659521
联系人:丁一 联系电话:87935069
附件【1. 申报指南.docx】已下载42次
附件【2. 账号分配表.xlsx】已下载18次
科技处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