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中国特色艺术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推进自主知识体系构建,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二、申报类别
本次受理申报的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包括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
1. 一般项目应立足各学科的历史、理论、方法和应用,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科建设与发展实际,体现申请人的学术素养,围绕对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具有支撑作用的一般性基础问题、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专题性应用问题,开展具有学科视角的创新性研究。一般项目不设选题指南,申报人可对照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近年已立项项目(见附件3)和研究成果自拟题目。
2. 重点项目应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艺术学领域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开展原创性研究,鼓励学科交叉。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预期成果体量和质量应高于一般项目。申报重点项目评审未通过的,原则上不再转立为一般项目。本次申报针对重点项目设立选题指南(见附件1)。重点项目原则上从相应选题申报中择优立项。如确有需要,申报人可对选题名称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
3. 青年项目旨在加强对青年人才的扶持和培养,发挥青年学者优势,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应用创新。青年项目不设选题指南,申报人可对照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近年已立项项目(见附件3)和研究成果自拟题目。
三、申报要求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管理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同时须具备下列相关条件并符合下列限定:
1. 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2. 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4月10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4月10日后出生)。
3.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学历、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均须在2025年4月10日之前)。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4. 各项目课题组列入研究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实际研究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5. 文化和旅游部机关工作人员不能申请或者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6. 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申请。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
7.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5年4月10日之前的,或在4月1日前已通过项目管理平台提交结项材料并审核通过的,可以申请)。
8.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
9. 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时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10. 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须在申请时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11.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
12. 立项后凡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三、研究期限和资助额度
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的资助额度参考标准: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20万元。最终确定的资助额度在适当范围内上下浮动,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见附件2)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四、申报方式
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具体申报指标待河北省文旅厅下达后再行通知。本次申报继续实行网上申报。请申请人登录项目管理平台(https://yskx.mct.gov.cn/index),按照有关说明注册帐号并提交申报材料。网上集中申报提交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至4月9日,逾期项目管理平台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和审核。请以学院为单位务必于4月2日17:00前将申报“活页”(“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4000字,不得出现申请人、课题组成员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等有关信息)电子版统一命名为“姓名+学院名称”发送至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原通知网址:https://zwgk.mct.gov.cn/zfxxgkml/kjjy/202502/t20250228_958622.html
联系人:丁一 联系电话:87935069
附件【1. 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重点项目选题指南.doc.doc】已下载10次
附件【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doc】已下载3次
附件【3. 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历年立项汇编.xlsx】已下载13次
科技处
2025年3月3日
各单位:
按照科技部要求,为探索政产学研用共同推动重大科研成果示范应用的新机制,服务2025年中关村论坛,现请各单位推荐可公开发布的行业代表性重大科研成果,经国家铁路局推荐后,由科技部组织在论坛上进行路演或邀请参加圆桌对话。
请于3月3日上午10点前将本领域有突出前沿性、重要性、代表性的成果信息(见附件)进行反馈,各单位收齐后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联系人:李保琦 35310
附件【成果登记表.docx】已下载31次
科技处
2025-02-28
各相关单位:
2025年度石家庄市社科研究课题选题征集工作已开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石家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石家庄的生动实践,从不同学科、不同领域提出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学术思想价值的选题。
2.紧密结合石家庄实际情况,总结分析石家庄市“十四五”规划实施取得的重大成效、经验举措;聚焦“十五五”时期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重大问题提出选题建议。
3.紧扣“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奋斗目标,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石家庄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具有学术创新价值、决策参考价值、实践指导意义的选题。
二、选题要求
1.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2.基础研究选题要突出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选题要突出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3.选题名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避免与已立项各类社科项目重复。
三、报送要求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25年3月6日17:00前将《2025年度石家庄市社科研究课题选题推荐汇总表》(见附件)word版发送至电子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联系人:丁一
联系电话:87935069
附件【2025年度石家庄市社科研究课题选题推荐汇总表.doc】已下载48次
科技处
2025年2月27日
各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NSFC)与京港学术交流中心(以下简称BHKAEC)为鼓励和支持内地与香港学者之间的交流,现征集2025年度在内地组织召开的内地-香港学术研讨会项目(NSFC-BHKAEC学术研讨会)。
一、项目说明
(一)项目类型。
本项目属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
(二)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一是依托大科学装置的数理科学或生命科学领域。申请代码1须选择A、C或T下属代码。
二是围绕Boltzmann方程及可压缩流体方程的数理科学领域。申请代码1须选择A或T下属代码。
三是围绕生态学和生物多样性的生命科学领域。申请代码1须选择C或T下属代码。
四是围绕风能利用与抗风减灾的工程与材料科学领域。申请代码1须选择E或T下属代码。
(三)资助强度。
内地对获批准项目的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不超过15万元/项,本项目无间接费用。
(四)资助规模。
拟资助的项目数量约4项。
(五)资助内容。
资助在内地举办学术研讨会或前沿论坛。
(六)资助期限。
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会期不超过3天。
二、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是2026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三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主要参与者需经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意)。
(二)申请人应该是申请合作交流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限为1人。
(三)与香港地区研究者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四)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一)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为2项”规定的限制。
(二)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NSFC-BHKAEC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四)《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说明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
2. 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具体步骤是:
(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点击“在华召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BHKAEC”,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3. 申请书填写说明
(1)项目申请应明确所申请领域的研讨会主题。
(2)在“会议日程安排”栏目,应详细列出研讨会的日程安排。
(3)项目申报时,申请人不需要列出内地与香港双方参会学者的详细信息,但应当明确双方学者的人数。
(4)内地方和香港方的参会人员应分别来自各方3所以上的高校或科研院所,且每所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参会人员数量不能超过单方总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
4. 预算编报要求。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5. 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
(二)依托单位注意事项。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依托单位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请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上传本单位项目申请清单,无需提供纸质版。
关于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提交等事宜,请参照《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执行。
项目获批准后,需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版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三)项目申请接收。
请于3月28日前将申报意向经院系报科技处,信息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4月3日中午12时,提交后请及时联系科技处审核。
注:请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基金委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校内:张玉霞 87935069
基金委:010-6232 8256,6232 6943
科技处
2025年2月28日
各相关单位:
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1.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不设课题指南,研究期限为3年。(常见问题释疑见附件1)
(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
(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
(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人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
2.专项任务项目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课题指南见附件2),资助经费10万元,研究期限为2年。
(2)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指南见附件3),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期限为2年。我校限报2项。
(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分为4个类别,每项资助8-12万元,研究期限均为2年。(各类别申报评审书和常见问题见附件4)。
二、申报方式与时间
1.本次申报为网上申报,申报系统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http://www.moe.gov.cn/s78/A13/)
2.请各申报人于2025年2月28日—3月27日17时完成网上申报。
三、申报条件
1.各申报人应认真阅读所申报项目类型中对申请者年龄、职称和身份等的条件要求,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申报。教育部社科司相关通知链接附后。
2.同一申报人在各类项目中仅可选择一类项目申报,不可同时申报多项。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3、2024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四、其他要求
1.申报人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2.申报人所在学院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3.《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4.教育部社科司相关通知链接如下:
(1) 《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502/t20250221_1179941.html)
(2)《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502/t20250221_1179942.html)
(3)《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502/t20250221_1179943.html)
(4)《关于2025年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502/t20250225_1180333.html)
5.申请专项项目的教师请由所在学院于3月26日前将《申请评审书》电子版发送至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联系人及电话:丁一 87935069。
附件【1. 2025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pdf】已下载143次
附件【2. 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pdf】已下载35次
附件【3. 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pdf】已下载31次
附件【4.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4年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一般项目申报材料.zip】已下载20次
科技处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