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debar Menu

Off Canvas Menu

Curabitur porta turpis vitae lectus sagittis efficitur. Mauris ullamcorper vulputate urna. Quisque pulvinar diam ac urna maximus, ut feugiat nisi tristique. In volutpat sagittis dolor, eget iaculis ipsum mollis tempor.

  • 首页
  • 科技概况
    • 科研简介
    • 人员分工
    • 岗位职责
    • 通知公告
    • 新闻动态
    • 提醒事项
    • 学术活动
    • 大事记
  • 纵向项目
    • 办事指南
    • 国家科技计划
    • 国家自然基金
    • 国家社科基金
    • 教育部项目
    • 省科技计划
    • 省自然基金
    • 省社科基金
    • 国家铁路局计划
    • 国铁集团计划
    • 省教育厅计划
    • 市科技计划
    • 其他项目
  • 科研平台
    • 办事指南
    • 科研平台简介
    • 科研试验系统
    • 国家级平台
    • 部级平台
    • 省级平台
    • 行业平台
    • 校级平台
  • 科研成果
    • 办事指南
    • 科研成果简介
    • 科技奖励
    • 论文著作
    • 知识产权
    • 技术标准
    • 智库
    • 文艺创作
    • 其他成果
  • 横向项目
    • 办事指南
    • 政策法规
    • 产学研合作
    • 中介机构
    • 典型案例
  • 铁大学报
    • 学报自然版
    • 学报社科版
  • 学校制度
    • 总规类
    • 业务办理类
    • 项目资助类
    • 科研评价类
  • 学术管理
    • 学术委员会
    • 学术交流
    • 协会学会
    • 学术诚信
    • 警示案例
  • 下载专区
    • 综合业务
    • 科研项目
    • 科研平台
    • 科研成果
    • 技术转移
    • 其他业务
石家庄铁道大学科技处
  • 首页
  • 科技概况
    • 科研简介
    • 人员分工
    • 岗位职责
    • 通知公告
    • 新闻动态
    • 提醒事项
    • 学术活动
    • 大事记
  • 纵向项目
    • 办事指南
    • 国家科技计划
    • 国家自然基金
    • 国家社科基金
    • 教育部项目
    • 省科技计划
    • 省自然基金
    • 省社科基金
    • 国家铁路局计划
    • 国铁集团计划
    • 省教育厅计划
    • 市科技计划
    • 其他项目
  • 科研平台
    • 办事指南
    • 科研平台简介
    • 科研试验系统
    • 国家级平台
    • 部级平台
    • 省级平台
    • 行业平台
    • 校级平台
  • 科研成果
    • 办事指南
    • 科研成果简介
    • 科技奖励
    • 论文著作
    • 知识产权
    • 技术标准
    • 智库
    • 文艺创作
    • 其他成果
  • 横向项目
    • 办事指南
    • 政策法规
    • 产学研合作
    • 中介机构
    • 典型案例
  • 铁大学报
    • 学报自然版
    • 学报社科版
  • 学校制度
    • 总规类
    • 业务办理类
    • 项目资助类
    • 科研评价类
  • 学术管理
    • 学术委员会
    • 学术交流
    • 协会学会
    • 学术诚信
    • 警示案例
  • 下载专区
    • 综合业务
    • 科研项目
    • 科研平台
    • 科研成果
    • 技术转移
    • 其他业务
  1. 首页
  2. 科技概况
  3. 通知公告
  4. 科技概况-通知公告-科研项目

关于2024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第二次结项的通知

说明
日期:2024年10月25日
点击数:1289

各相关单位:

2024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第二次结项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本次课题结项受理范围为:2023年度立项的课题;2021年度、2022年度立项并申请延期的课题;2019年度以来,以著作形式结项且总研究周期不超过5年的课题。

二、材料报送

1.按照《结项审批书》(附件1)封二的要求制作纸质版评审材料3份;

2.《结项登记表》(附件2)1份;

3.《申请延期登记汇总表》(附件3)3份;

4.《变更审批表》(附件4)3份(如无变更事项的可不填)。

以上材料请于2024年11月12日15:00前以学院为单位交春晖楼517,由科技处负责统一盖章,并将附件1、2、3、4统一汇总电子版(请勿PDF格式)发送至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邮件标题统一标注“姓名+2024年度第二次课题结项”。

联系人:丁一

联系电话:87935069

 

 

附件【附件1-结项审批书.doc】已下载14次

附件【附件2(最新版本)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2024年度第二次结项登记表.xlsx】已下载1次

附件【附件3-申请延期登记汇总表.xlsx】已下载5次

附件【附件4-变更审批表.doc】已下载6次

科技处

2024年10月25日

 

2024年10月25日

 

关于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颠覆性技术创新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的通知

说明
日期:2024年10月24日
点击数:1737

各单位:

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颠覆性技术创新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引》要求,省科技厅组织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情况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颠覆性技术创新重点专项(简称“专项”)作为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试验田”,由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作为承接专项具体管理的机构,创新科技攻关的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加速培育颠覆技术创新,抢占科技战略制高点。专项定位于探索型、培育型专项,不设项目或课题指南。

二、申报要求

项目负责人无学历、职称、年龄限制,但应具有与项目任务要求相匹配的能力与精力。项目及课题负责人在其他国家科技计划达到限项数量后仍可承担本专项项目,但同时承担本专项项目一般不超过一项。

三、申报流程

专项采取开放发现、常态选拔、及时立项、动态优化、滚动支持等机制实施,请项目负责人根据申报指引(网址: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41014/5588.html)相关具体要求,填写单位基本信息、项目基本信息(附件1、2),并发送至工作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并联系科技处完成项目申报流程。后续省科技厅将依据项目情况和申报流程要求,统一进行审核推荐。

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河北中心咨询电话:0311-83034650。

校内联系:张玉霞  87935069

 

                                                                                                                                                         科技处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1 申报单位信息.docx】已下载39次

附件【2 项目基本信息.docx】已下载68次

关于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选题的通知

说明
日期:2024年10月22日
点击数:1202

各相关单位:

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建议选题征集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以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为使命,围绕增强文化自信,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中华文明的传播力影响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艺术学自主知识体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工作部署和部门决策需求,加强对文化艺术重要现实问题的关注和研究,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提出一批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基础类选题,一批具有重要决策参考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应用类选题。

二、选题要求

拟定重大项目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选题的拟定可参考历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含艺术学)立项名单,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一般不加副标题。须附400字以内论证,重点就推荐选题的学术依据、提出背景、研究现状、研究内容及主要思路等方面进行论述。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重大项目重复。

三、申报方式

选题施行网上征集,我校限报3项,请选题推荐人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特色,充分论证和凝炼,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并填报《汇总表》(见附件)。请以学院系为单位于11月12日16:00前将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联系人:丁一    联系电话:87935069

 

 附件【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关于征集艺术学重大课题招标汇总表.xls】已下载19次

 

 

 

科技处

2024年10月22日

关于征集河北省重大科技支撑计划未来产业技术创新专项指南建议的通知

说明
日期:2024年10月24日
点击数:1279

各相关单位:

按照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未来产业技术创新专项2024年度实施方案》的相关部署,支持省内科技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为主体,联合省内外特别是京津科研单位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共同开展未来产业领域应用基础研究、颠覆性技术研究,现开展省重大科技支撑计划未来产业技术创新专项指南征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此次指南建议征集主要围绕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未来健康等6大方向(详见附件1)。

二、有关要求

1.指南建议应包含需求描述、需求来源、发展趋势及现状、技术研发内容、拟取得成效等。

2.提出的指南建议应符合国家和河北省对未来产业技术创新工作提出的要求和部署,提出研究内容要明确清晰、切实可行;要契合我省未来产业发展和需求导向,有一定代表性和针对性,文字表述要精炼准确。

三、报送方式

1.请各申报人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填写《河北省未来产业技术创新指南建议模板》(附件2)

2.请各单位于2024年10月25日下午17时前,将统一将《指南建议》电子版和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指定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联系人:韩智铭  联系电话:0311-87936049

                    

附件【1.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未来产业技术创新专项年度实施方案.doc】已下载48次

附件【2.河北省未来产业技术创新专项指南建议模板.doc】已下载29次

附件【3.汇总表.xlsx】已下载22次

科技处       

2024年10月24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城镇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和“揭榜挂帅”榜单的通知

说明
日期:2024年10月20日
点击数:1784

各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24〕28号)相关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城镇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和“揭榜挂帅”榜单,请根据指南和榜单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一)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和榜单(请登录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看申报指南材料),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或榜单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每个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5个,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10家。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二)整合优势创新团队,并积极吸纳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聚焦项目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
(三)项目均采用一轮申报程序,具体要求如下。
1.网上填写申报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或榜单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考核指标、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等。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按格式要求填写完整。
2.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课题)牵头申报单位、项目(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
3.申报项目须经过相关单位推荐。推荐单位应加强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通过国科管系统统一报送。每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4.专业机构受理申报书、开展形式审查,并根据申报情况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评审结果,遴选出拟立项数量3倍的申报项目,进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若项目申报数量不高于拟立项数量的3倍,经专业机构研判后,可直接进入答辩评审程序,其中当同一指南或榜单方向仅有1个申报项目时,则应提高评审立项标准。答辩评审通过视频评审方式进行,项目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答辩报告。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每个指南或榜单方向只支持1项。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一)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四)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
(五)港澳科研单位牵头申报的项目,分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创新科技署、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按要求组织推荐。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三、申报资格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
1.申报重点专项的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内地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以下简称内地单位),或由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以下简称港澳单位,名单见附件3)。内地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前,具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揭榜挂帅”项目(课题)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无注册时间要求。
2.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不得作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或参与单位申报项目(课题)。
3.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4.同一单位在同一指南或榜单方向上,只能牵头或参与申报1个项目。
(二)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人员
1.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申报项目(课题)负责人应是项目(课题)牵头单位的正式人员。“揭榜挂帅”项目(课题)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
2.港澳单位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的相关规定,爱国爱港、爱国爱澳。
3.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4.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5.项目(课题)负责人、参与人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6.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申报的项目(课题)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不在限项范围内。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国际合作类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实施联合限项,科研人员同期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4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总数限项范围内。
7.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和本年度项目指南或榜单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8.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四、项目管理改革举措
为切实提升科研投入绩效、强化重大创新成果的“实战性”,重点研发计划聚焦国家战略亟需、应用导向鲜明、最终用户明确的攻关任务,设立“揭榜挂帅”项目。对揭榜单位无注册时间要求,对揭榜单位项目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鼓励有信心、有能力组织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的优势单位积极申报。单位遴选可采取申报单位相互质询、同场竞技等方式,项目全过程突出最终用户作用,实施“军令状”、“里程碑”考核等管理方式。
       五、具体申报方式
(一)网上填报
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https://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8:00至12月3日16:00。有申报意向的老师请在12月1日前将申报意向(见附件)经院系发至科技处,并在提交申请书后,及时联系科技处审核,单位审核截止时间12月4日16:00。
(二)组织推荐
上级推荐单位于2024年12月6日16:00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三)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四)业务咨询电话
“城镇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32,010-58934022
校内联系:张玉霞  87935069
附件【重点研发计划“城镇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及揭榜挂帅等项目申报意向.xls】已下载134次
 
科技处      

2024年10月20日

更多文章...

  1. 关于2024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拟立项项目公示
  2. 关于受理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变更申请的通知
  3. 关于推荐首批石家庄市科协智库专家的通知
  4. 关于申报2024年度石家庄市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的通知

第 11 页 共 23 页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科技概况

科研简介

人员分工

岗位职责

通知公告

新闻动态

提醒事项

学术活动

大事记

Copyright © 2020 石家庄铁道大学科技处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北二环东路17号  邮政编码: 050043  电子信箱:kjc@st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