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石家庄市科协建立专家智库,推荐首批石家庄市科协智库专家的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向
石家庄市科协专家智库以服务于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为目标,设立九个专业委员会。主要包括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现代食品、现代商贸物流、先进装备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农林畜牧、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坚决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公信力高、工作责任心强,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和建议,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受过刑事处罚。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相关行业发展动态和市场需求,对公共政策有全面深入了解,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研究成果,在所从事的行业、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影响力。
3.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热心决策咨询工作,有意愿、有能力承担市科协组织的咨询、评估、评审等相关任务,能够提供独立、公平、公正的判断和评价。
(二)专业条件
1.电子信息方向:在电子信息领域有显著研究成果,特别是在半导体、集成电路、现代通信技术等方面有深入研究和实践经验。能够对石家庄市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提供战略性建议。
2.生物医药方向:具有生物医药研发背景、熟悉生物技术及医药行业发展趋势,有在生物医药企业或研究机构、医疗机构的工作经验,并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认可度。
3.现代食品方向:在现代食品产业有显著贡献,具备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安全与营养等领域的专业背景,熟悉现代食品加工技术,对提升石家庄市食品产业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有深刻见解。
4.现代商贸物流方向:在商贸物流领域有丰富经验,熟悉现代物流管理、供应链优化、电子商务等,能够为石家庄市商贸物流产业的发展提供战略规划和实施建议。
5.先进装备制造方向:在先进装备制造产业有显著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具有机械工程、自动化、智能制造等领域的专业背景,对提升石家庄市装备制造业的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有深刻见解。
6.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在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有深入研究和实践经验,能够为石家庄市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政策建议和技术支持。
7.生产性服务业方向:在提升生产性服务业效率和附加值方面有显著贡献,具备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领域的专业背景,熟悉生产性服务业的 发展模式和创新路径。
8.农林畜牧方向:在农作物种质资源创新、农副产品加工、智慧农业等方面有深入研究,能够为石家庄市农林畜牧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持和政策建议。
9.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方向: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方面有丰富经验和显著成效,具备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的专业背景,能够为社会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选用研究提供建议,并为社会发展、教育改革等提供智力支持。
(三)优先条件
1.本人主持或主要参与的软科学研究成果(研究报告、资政建议等)获市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被国家、省、市党政部门充分采纳,或在国家级媒体刊发的。
2.本人主持或主要参与的相关专业方向科研项目绩效显著,得到行业公认和市级以上职能部门高度评价,其经验被广泛推广应用的。
3.致力于推动石家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国家级、省级高端智库入库专家。
三、入库专家主要职责
(一)围绕解决国家、省、市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全局性问题、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科协事业改革发展重大问题提供原创性、可行性、前瞻性咨询建议。
(二)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跟踪国内外相关学科和领域技术发展,为我市制定经济和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提供咨询建议。
(三)参与市科协组织开展的决策咨询活动,承接市科协委托的决策咨询项目,为科协智库建设提出意见建议。
(四)推荐相关领域科技人才,参与项目指导、项目评审、成果对接咨询、培训指导等工作。
(五)在各专业方向积极开展研究及科普工作,组织和参与学术交流活动,促进知识的传播和学术思想的碰撞。通过撰写文章、发表演讲等方式,普及专业知识,提高公众对某些重要议题的认识。
四、申报方式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24年10月16日15:00前将《石家庄市科协智库专家推荐表》和《石家庄市科协智库专家汇总表》(见附件1、2)Word版、单位盖章版PDF扫描件和所获得荣誉、主要成就、参与项目课题等佐证材发送至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联系人:丁一 联系电话:87935069
附件【1. 石家庄市科协智库专家推荐表.docx】已下载131次
附件【2. 石家庄市科协智库专家汇总表.docx】已下载70次
科技处
2024年10月10日
各有关单位:
石家庄市科技局现组织2024年度石家庄市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的申报、评审及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评审、立项流程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归口管理、逐级申报。
(一)在线申报:项目申请人登录石家庄科技网(http://kjj.sjz.gov.cn)——业务办理——石家庄市科技业务办理服务平台——石家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一体化平台——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申请资助方式”一栏,选择“完全自筹式”)。申请书填写完成检查无误后提交本单位管理员审核。第一次申报石家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老师,需联系单位管理员分配项目申请人用户名和密码。
(二)网上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管理员审核——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市科技局各对应业务科室审核。
(三)评审立项: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室完成本科室项目的评审后,市科技局统一编制下达自筹经费项目计划并组织签订任务书。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列入各级科研诚信不良信用记录人员,有在研市级项目(已申请验收、正在验收以及验收后纸质材料未归档项目,均视为“在研项目”)的项目组前3名人员,不能申报本年度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承担“后补助资金”项目、科技领军人物及科技创新团队项目有关人员,不受本条款限制。
2.同一申请人在本批次只能申报1项;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时间要求
申请人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21日17时,申请人上传数据后,请及时联系单位管理员审核。
联系人:赵雅坤0311-87939715
科技处
2024年10月5日
各单位:
极端条件电磁能装备科学基础重大研究计划2024年度项目指南已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发布,请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项目管理-项目指南”模块查看。
有申报意向的项目负责人请填写申报意向(见附件),通过学院于11月1日前发至科技处。申请人请详细阅读指南,并在指南规定申请书提交截止日期当天12:00前提交申请书,并及时联系科技处审核。
联系方式:张玉霞 87935069
附件【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非集中期10、11月份)申报意向表.xls】已下载15次
科技处
2024年10月1日
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支持驻冀高校与石家庄市产学研合作的若干措施》要求,鼓励驻冀高校参与石家庄市产业发展,促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同时为了更好地编制石家庄市驻冀高校与石家庄市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现石家庄市科技局开展指南建议征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类别
此次征集申报指南建议的为驻冀高校重大科技计划、驻冀高校重点研发计划和驻冀高校基础研究项目三类。
二、有关要求
1.申报指南内容应依据我校的优势学科和领先领域,并能与石家庄市产业进行有效结合。
2.提出的指南建议应符合国家、省、市对科技创新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部署,提出研究方向和内容要明确清晰、切实可行;要契合我市产业发展和需求导向,有一定代表性和针对性,文字表述要精炼准确。
三、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于2024年10月16日17时前,将《指南建议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联系人:赵雅坤 联系电话:0311-87939715
科技处
2024年10月5日
附件【1.驻冀高校项目指南建议表.doc】已下载242次
各单位:
基础研究成果的评价和验证是科学研究过程的重要环节,评价结果直接影响科技工作者的科研取向、研究热情和创新活力。为应对现有基础研究成果评价和验证方式单一、交叉研究缺乏标准、对新兴学科适应性不足、评价和验证机制滞后于科技发展等问题,信息科学部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现公开发布2024年度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
一、定位、资助范围
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信息领域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活动、科学传播、平台建设等活动。
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包括以下两种类型:
1. 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及验证技术(以下简称“科技成果评价类”项目),主要研究:i)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评价的数据平台构建方法;ii)基于要素化大模型及新型分析方法的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评价方法;iii)信息领域基础研究科技创新成果评价示范。
2. 科技竞赛测评及验证技术(以下简称“科技竞赛测评类”项目),主要研究:i)科技竞赛内容设计方法、载体形式、审核流程规范、知识产权保护与转化机制;ii)安全可信、场景化交互、虚实结合的比赛场地设计与构建方法;iii)智能与数字技术驱动的科技竞赛测评方法与基于注入式技术的科技竞赛仿真验证。
二、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本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工作、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申请专项项目。
(二)限项申请规定
执行《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限项申请规定的相关要求。
1. 本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2. 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
3. 上一年度已获得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资助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或参与本类型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 专项项目要求强化需求牵引,注重科学研究范式变革,鼓励聚焦基础科学研究领域开展成果评价和竞赛测评研究。
2. 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资助经费约为100万元/项。科技成果评价类计划资助1-2项,科技竞赛测评类计划资助3-4项。
3. 本期专项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提交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4日12:00。请将申报意向(附件)经学院于11月1日前qq报至科技处。申请书在线提交后,及时联系科技处进行审核,科技处生成清单提交。
4. 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选择“科技活动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科技活动项目”。申请代码1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信息科学部相应的申请代码(以F开头的申请代码)。
专项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5. 项目的研究期限统一填写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 申请人应在项目名称中明确申请的科技活动类型,采用“XXX类:XXX(项目名称)”的结构。申请书正文应与所申请的类型相对应。
i)“科技成果评价类”项目应包括:科技创新成果评价的背景、面临的问题、发展规律与态势,研究目标及拟解决的科学问题,研究内容、研究方案与预期成果,可行性分析、组织保障措施、平台对科学基金管理及学科发展的促进作用等。
ii)“科技竞赛测评类”项目应包括:背景、意义与必要性,研究内容、研究目标及拟解决的科学问题,研究方案及可行性分析,前期工作基础及预期成果。
项目内容应与信息科学部顶层设计、战略规划及管理需求相匹配。科技活动项目预期成果中必须包括与活动主题相关的研究报告/活动总结/出版物/软件平台等;如果获得资助,上述成果将是结题审查的重要依据。
7. 申请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认真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
8.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9. 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本通知的相关内容。不符合管理办法、项目指南和本通告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三、咨询联系方式
1. 填报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可联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中心解决,联系电话:010-62317474。
2. 其他问题,可咨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联系电话:010-62329778;电子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3. 校内联系:张玉霞 87935069
附件【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非集中期10、11月份)申报意向表.xls】已下载3次
科技处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