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创新能力提升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省科技厅研究编制了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请按照申报须知(见附件2)和项目指南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时间安排
申报项目通过登录“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科技管理”—“科技计划”—“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在线操作。
9月9日前各单位将汇总后的申请清单(附件3)发至科技处(qq)。
9月12日17:00前在线提交申请书。
9月14日17:00前申报单位审核。
二、联系方式
1.科技厅业务咨询电话:0311-85816806
技术咨询电话:0311-66568698 82620020
2.校内联系人:张玉霞 87935069
附件【1.2024年度创新能力提升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doc】已下载259次
附件【2.2024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doc】已下载73次
附件【3.河北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意向.xls】已下载61次
科技处
2024年8月17日
各相关单位: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已开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根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指导思想和重大战略部署,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开展研究,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加快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
2.申报人撰写有深度、有影响、高质量的理论文章,在中央和地方主流报刊、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或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咨政报告2篇及以上。
3.申报人须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资助方式
教育部将择优对完成研究专项成果的申请人给予立项,并拨付资助经费5万元。
三、申报安排
1.请申请人将撰写的咨政报告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2.本次申请需科研管理部门通过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工作专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请申请人按照附件表格进行填写并按要求准备好相关电子版材料。
3.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30日(星期六),请申请人于2024年11月20日前将附件表格和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联系人:丁一 , 联系电话:87935069。
附件【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申报填报表.xlsx】已下载6次
科技处
2024年8月17日
各申请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为加强学科发展战略顶层设计,促进化学、化工领域学术交流和科学传播等活动,化学科学部每年发布两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指南,现公开发布2024年度第二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的申请通知。
一、定位、资助范围
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活动、科学传播、平台建设等活动。
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包括以下3种类型:
1. 化学化工相关领域学科发展战略与管理研究(下文简称“战略研究类”项目);
2. 对化学化工学科发展有益的专题研讨会议(下文简称“专题研讨类”项目);
3. 对化学化工学科领域发展发挥正向宣传作用的科学传播和科普活动(下文简称“科学传播类”项目)。
二、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本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工作、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申请专项项目。
(二)限项申请规定
执行《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限项申请规定的相关要求。
1. 本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2. 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
3. 上一年度已获得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资助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或参与本类型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 专项项目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自由探索,强化需求牵引,注重科学研究范式变革,鼓励聚焦基础科学研究领域开展战略与管理研究、专题研讨及科学传播。
2.2024年9月12日前将申报意向(附件)报学院,由学院发至科技处(qq)。本期专项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接收时间为9月11日—9月17日16:00。提交后联系科技处审核。
3. 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选择“科技活动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科技活动项目”。申请代码1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化学科学部相应的申请代码(B01-B09),申请代码2根据项目研究所涉及的领域自行选择相应学科申请代码。
专项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4. 项目的研究期限统一填写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5. 申请人应在项目名称中明确申请的科技活动类型,采用“XXX类:XXX项目名称”的结构。申请书正文应与所申请的类型相对应。“战略研究类”项目应包括:发展背景、发展规律与态势、发展目标、发展现状、优化布局、学科交叉与优先资助领域、核心科学问题、组织保障以及政策措施等;“专题研讨类”项目应包括:研讨主题的背景和意义,所面临的挑战与机遇,专题的研究目标、内容,活动的起止时间、参加范围、规模、潜在影响,可行性分析,预期成果等。“科学传播类”项目应包括:科学传播及科普活动的必要性与需求性、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有效传播方式与载体形式、对科学基金管理及学科发展的促进作用等。
项目选题应与化学科学部顶层设计、战略规划及管理需求相匹配。科技活动项目预期成果中必须包括与活动主题相关的研究报告/活动总结/出版物/软件等;若申请获得资助,上述成果将是结题审查的重要依据。
6. 申请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认真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
7.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8. 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本通知的相关内容。不符合管理办法、项目指南和本通告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玉霞 87935069
附件【国基金化学科学部2024年度第二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报意向.xls】已下载20次
科技处
2024年8月8日
各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等16个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工信部高新函〔2024〕224号),省科技厅组织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情况
涉及“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智能传感器”“工业软件”“智能机器人”“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新能源汽车”“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区块链”“信息光子技术”“多模态网络与通信”“微纳电子技术”“先进计算与新兴软件”“稀土新材料”“新型显示与战略性电子材料”“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高端功能与智能材料”等16个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除特殊说明外,每个指南任务拟支持项目1项,实施周期不超过 3 年。青年科学家项目、中小企业项目不下设课题。聚焦国家战略急需、应用导向鲜明、最终用户明确的攻关任务,设立“揭榜挂帅”项目,申报无注册时间要求,对揭榜团队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
二、申报流程
请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根据指南(国家部委通知网址: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40808/5558.html)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service.most.gov.cn)填写并一次性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省科技厅作为推荐单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
三、受理时间
请各申请人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申请人将申报意向(见附件)报至学院,学院汇总后于9月17日前报至科技处(qq)。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8:00至9月26日16:00。申请人提交后联系科技处审核,单位审核时间截至9月27日16:00。省科技厅将于2024年9月30日16:00前完成组织推荐。
四、联系方式
1.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2.重点专项业务咨询电话:
(1)“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87;
(2)“智能传感器”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23;
(3)“工业软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72;
(4)“智能机器人”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207744;
(5)“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02;
(6)“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08;
(7)“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86;
(8)“区块链”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208234;
(9)“信息光子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10;
(10)“多模态网络与通信”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57;
(11)“微纳电子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10;
(12)“先进计算与新兴软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96;
(13)“稀土新材料”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208208;
(14)“新型显示与战略性电子材料”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778;
(15)“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778;
(16)“高端功能与智能材料”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75。
3.省科技厅咨询电话:0311-85891895,0311-85808657。
4.校内联系:张玉霞 87935069
附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等16个 重点专项申报意向.xls】已下载21次
科技处
2024年8月14日
各单位:
199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设立理论物理专款,并成立学术领导小组,凝聚物理学家集体智慧,探索符合理论物理特点和发展规律的资助模式,以达到设立理论物理专款促进我国理论物理学研究的发展,培养理论物理优秀人才,做出优秀的研究成果,充分发挥理论物理对国民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在战略决策上应有的指导和咨询作用之目的。
一、申请项目类型
经理论物理专款学术领导小组会议确定,2024年度理论物理专款主要资助以下5个项目类型。
(一)“理论物理创新研究中心项目”。
该类项目以构建交流平台促进合作与研究为主旨,支持高端和前沿问题的理论物理研究与论坛,以前沿性、交叉性和创新性为目标,通过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研讨活动,凝聚研究队伍,聚焦科学问题,培养青年学术骨干,动员全国优秀的理论物理研究力量,集中攻关,做出协同性的创新成果,推动理论物理学科发展。
择优资助已资助项目的延续申请,拟资助1项,资助期限4年,资助强度1200万元/项。
(二)“理论物理前沿引领项目”。
该类项目是探索资助具有理论物理特色的前沿引领研究项目,有别于目前常规的重点项目。优先资助具有先导性、原创性的理论物理研究方向,鼓励跨团队合作,通过深层次、实质性的交叉合作共同促进理论物理的创新发展,鼓励获资助后不同团队之间合作发表论文。
申请要求:1.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年龄不超过45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2.2024年申请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负责人申请本项目,理论物理专款学术领导小组成员不得参与申请本项目。
优先支持以下10个研究方向:
1.黑洞内部结构及相关物理
2.哈勃常数危机的本质
3.量子纠错码的理论研究
4.量子算法的理论研究
5.量子体系的拓扑态及分数化问题
6.相互作用电子系统的非朗道费米液体行为
7.强相互作用核物质的相图研究
8.核裂变量子纠缠与涡旋粒子核作用新机制
9.轴子及类轴子暗物质研究
10.粒子产生和衰变过程中的量子关联特性研究
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资助期限4年,资助强度约400万元/项。
(三)“理论物理博士后项目”。
该类项目是为了鼓励从事理论物理研究的入站博士后开展创新研究工作,培养理论物理学科领域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
申请条件:1.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理论物理的学习经历;2.近3年获得博士学位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入站从事理论物理及其交叉学科方向的研究,学位证日期为2021年1月1日以后,上传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申请书正文前面写明博士论文的题目和入站后指导导师的姓名与研究方向等信息;3.2024年1月1日后入站,2025年12月31日前不出站的博士后,简历中填写博士后入站和出站时间,并上传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在站证明扫描件,请说明入站时间和出站时间;4.申请人应以在站单位作为项目的依托单位提出申请;5.已获博新计划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研究类项目资助的不得申请。
资助期限1年,资助强度18万元/项。
(四)“理论物理前沿讲习班”。
该类项目是为理论物理青年学者开设系列课程,系统训练基础理论,帮助青年学者深入了解理论物理学科前沿。
申请要求:1.申请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曾作为负责人获得三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2.讲习班需安排系统性报告和前沿讲座两类课程,课程时间2-3周;3.申请书中需明确提供教学大纲、教学内容和拟聘授课教师名单。
资助期限1年,资助强度40万元/项。
(五)“理论物理文化与传播项目”。
资助理论物理专著和科普著作的出版(译著不在资助之列),出版基金旨在促进理论物理研究的发展,提高大众对理论物理的了解和中学生、大学生和研究生对理论物理的兴趣,以期对从事理论物理工作高年级大学生、研究生和科研人员有所帮助。资助期限1年,资助强度不超过10万元/项,申请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资助彭桓武理论物理论坛,促进理论物理内部各领域之间的学术合作与交流,拓宽学术视野,加强理论物理和数学、生物、天文以及应用学科的交叉合作。资助物理学拔尖学生基础理论菁英暑期学校,面向优秀大学本科生,探索培养优秀理论物理人才的新模式。资助期限1年。
二、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限项规定。
1.资助期限不超过1年的理论物理专款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2.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理论物理专款项目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3.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理论物理专款研究项目。
(二)申请注意事项。
1.本专项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本通知的相关内容。不符合管理办法、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在线申请的接收时间为2024年9月2日—9月5日16时,在集中接收时间之外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3)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 ,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有关证明材料、审批文件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2.申请书格式务必严格按照以下格式填写:
(1)申请书的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25年1月1日,结束时间按照资助期限的要求填写20XX年12月31日。
(2)“申请代码1”必须选择A25,“申请代码2”按实际研究方向选择相应学科申请代码。
(3)“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
(4)1-3类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理论物理专款研究项目”。
(5)4-5类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科技活动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理论物理专款科技活动项目”。
(6)申请书正文开头必须说明所申报的是哪个项目类型(写清楚具体项目类型)。
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或未填写的申请项目将不予受理。
3.依托单位应在2024年9月6日16时前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附件材料,同时在线提交项目申请清单。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4.请项目负责人将申报清单(附件)发至学院,学院汇总后于9月2日17:00前发至科技处(qq),申请书提交后申请人联系科技处审核(申报量少,防止落项)。
附件【理论物理专款项目申报意向.xls】已下载2次
联系人:张玉霞 87935069
科技处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