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未来产业技术创新专项2024年度实施方案》的相关部署,支持省内科技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为主体,联合省内外特别是京津科研单位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共同开展未来产业领域应用基础研究、颠覆性技术研究,现开展省重大科技支撑计划未来产业技术创新专项指南征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此次指南建议征集主要围绕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未来健康等6大方向(详见附件1)。
二、有关要求
1.指南建议应包含需求描述、需求来源、发展趋势及现状、技术研发内容、拟取得成效等。
2.提出的指南建议应符合国家和河北省对未来产业技术创新工作提出的要求和部署,提出研究内容要明确清晰、切实可行;要契合我省未来产业发展和需求导向,有一定代表性和针对性,文字表述要精炼准确。
三、报送方式
1.请各申报人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填写《河北省未来产业技术创新指南建议模板》(附件2)
2.请各单位于2024年10月25日下午17时前,将统一将《指南建议》电子版和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指定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联系人:韩智铭 联系电话:0311-87936049
附件【1.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未来产业技术创新专项年度实施方案.doc】已下载45次
附件【2.河北省未来产业技术创新专项指南建议模板.doc】已下载27次
附件【3.汇总表.xlsx】已下载21次
科技处
2024年10月24日
各相关单位:
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建议选题征集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以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为使命,围绕增强文化自信,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中华文明的传播力影响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艺术学自主知识体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工作部署和部门决策需求,加强对文化艺术重要现实问题的关注和研究,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提出一批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基础类选题,一批具有重要决策参考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应用类选题。
二、选题要求
拟定重大项目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选题的拟定可参考历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含艺术学)立项名单,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一般不加副标题。须附400字以内论证,重点就推荐选题的学术依据、提出背景、研究现状、研究内容及主要思路等方面进行论述。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重大项目重复。
三、申报方式
选题施行网上征集,我校限报3项,请选题推荐人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特色,充分论证和凝炼,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并填报《汇总表》(见附件)。请以学院系为单位于11月12日16:00前将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联系人:丁一 联系电话:87935069
附件【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关于征集艺术学重大课题招标汇总表.xls】已下载19次
科技处
2024年10月22日
各相关单位:
按照河北省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立项结果公示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对我校拟立项项目(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反映,并附证明材料。
联系人:丁一 联系电话:87935069
附件【2024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拟立项名单.xlsx】已下载686次
科技处
2024年10月17日
各单位:
2024年10月20日
各单位:
按照《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现开始受理在研项目的变更申请。
一、填报范围
截止目前的各类别在研项目。
二、填报要求
项目计划书确实需要变更(变更内容包括:项目负责人、完成日期、依托单位、研究内容、项目终止、项目撤销、项目组成员)应通过“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s://jjxt.hebkjt.cn:8001/)”中“项目管理”链接下“项目变更申请”在线填写变更信息。
变更申请提请可由项目负责人或依托单位发起。其中,研究内容变更、完成日期变更(延期或提前)、项目组成员变更仅能由项目负责人发起。
1.项目负责人变更。省基金资助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项目负责人,确需变更负责人的,应保证新任负责人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资格,并先书面将变更负责人的理由及相关佐证材料报省基金办批准后,再进行网上填报,否则不予受理。
2.项目研究内容变更。项目负责人须先书面将变更研究内容的理由及相关佐证材料报省基金办批准后,再进行网上填报,否则不予受理。
3.项目延期申请。相关研究内容未完成的项目,可申请项目延期,延期申请应在到期前90天提出,此次只受理执行期截至2024年12月的项目。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最多延期1次。
4.项目提前验收申请。应于2025年12月结题但相关研究内容及绩效目标指标已完成、经费支出已达到的项目,可申请提前验收,并请上传标注项目资助的成果附件及经费决算表,未标注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编号或与资助项目研究内容无关的研究成果不计入项目成果。
5.项目依托单位变更。项目负责人由省内其他依托单位调至我校工作的,经现工作单位与原依托单位协商一致后在原依托单位申请变更,并上传相关工作证明。
6.项目终止、撤销。终止、撤销项目应提供经费使用情况决算表或审计报告,单位财务部门须在决算表上签章,并请上传项目执行情况报告。
7.项目组成员变更。新增成员应符合限项规定要求,项目在研期间只允许一次变更,请在合理时间内变更,新增项目组成员应提交与本项目合作研究的相关佐证材料。
8.各类变更均需认真填写变更理由,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三、审核反馈
单位和个人可登录“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https://jjxt.hebkjt.cn:8001/)”查询审核状态,待基金委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1份,交至科技处。
四、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填写变更申请后即可打印带水印的变更申请表,经承担单位和依托单位签字盖章后在系统上传。
2.即日起,项目变更申请常年开放,请在研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内及时提出申请,并在基金管理系统填报,省基金办每季度集中审核。
3.我校集中受理时间截至11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韩智铭 87936049
科技处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