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25年度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发展调研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石家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紧密围绕石家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问题、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要求
申报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发展调研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突出项目研究的战略性、前瞻性、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切实开展调查研究,更好地服务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服务高质量发展。申报者可参照 《2025年度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发展调研项目课题指南》 (附件1)所列题目, 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申报;申请人也可根据学科发展前沿、本人的学术积累和学术专长、学术兴趣自拟题目申报。
三、申报要求
1.项目评审采用《论证活页》匿名方式,《论证活页》要按要求规范填写,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字数不超过3000字。
2.为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作为项目负责人每次限申请1项项目。同一人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2项项目。往年未完成调研项目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允许申报本项目。
3.项目一经立项,项目组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完成,对逾期不能完成且不提交延期申请、无故不执行研究计划者,将给予警告或撤销课题的处理。
4.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对其获准的立项项目予以撤项处理,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并向其工作单位反馈情况。
5.项目完成时限:2025年10月30日前。
6.项目资助经费在项目成果验收结项后,根据项目成果结项评审等次直接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账户。多单位承担项目的资助经费,一般拨到第一承担单位。
四、结项要求
1.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发展调研项目的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项目结题应提供不少于8000字的研究报告和3000字左右的咨政建议。
2.市社科联对课题研究成果享有首发首用权。
2.1课题组在完成研究报告撰写后及时将研究报告和咨政建议电子版 (word格式)报市社科联。
2.2市社科联邀请专家对课题组提交的研究成果进行审阅,提出修改意见。课题组根据修改意见在规定期限内对研究成果进行修改,并按时提交修改完成的研究成果。
2.3研究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后,经市社科联领导审核,由市社科联择优通过“社科专家建言”平台报送市领导和有关部门参阅。课题组未经市社科联授权,不得擅自报送市领导或有关部门。经市社科联授权的,研究成果在报送时必须注明“**年度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发展调研项目及课题编号”。
3.确认课题:没有申报本次课题的情况下,撰写的咨政报告,通过《社科专家建言》进行呈报,且获得市委、市政府及以上领导,市人大、市政协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确认为与本次申报课题同等的调研项目结项课题。
五、报送要求
1.项目申请人确定选题并按要求填写 《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发展调研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及 《论证活页》一式5份,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活页单独装订,不要夹在申请书中,于2025年4月24日17:00前交春晖楼517室;申报书、活页以及汇总表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联 系 人:丁一 联系电话:87935069
附件【1.2025年度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发展调研项目课题指南.docx】已下载223次
附件【2.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发展调研项目申请书及论证活页.docx】已下载164次
附件【3.2025年度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发展调研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et】已下载88次
科技处
2025年4月1日
各单位:
河北省科技厅发布了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重点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请各单位按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重点项目(A类)
重点项目(A类)由省自然科学基金和项目承担单位按1:1共同出资资助。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金额40万元/项。支持青年人才挑大梁、担重任,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45岁以下青年人才申报项目。鼓励企业牵头申报。优先支持高校、研究机构与企业等技术创新主体合作申报的研究项目。鼓励与京津高校合作开展研究。
项目执行期限不超过2年。
要求预期成果具体明确,可量化、可考核,项目结项验收不将发表学术论文作为重要评价依据和考核指标,将以研究成果在实验系统或实际应用中得到体现或验证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重点项目(A类)资助领域为:能源化工、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具体研究方向、内容和目标请仔细阅读申报指南。
(二)重点项目(B类)
重点项目(B类)由省自然科学基金和项目承担单位按1:1共同出资资助。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金额80万元/项。优先支持高校、研究机构与企业等技术创新主体合作申报,鼓励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与京津高校合作开展研究。
项目执行期不超过3年。
要求预期成果具体明确,可量化、可考核,项目结项验收不将发表学术论文作为重要评价依据和考核指标,将以产出新装备、新器件、新系统等创新性成果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重点项目(B类)资助领域为:先进装备设计与制造、环境与生态安全测试仪器研制、智能检测技术与仪器装备研制、智能生化仪器研制与应用,具体研究方向、内容和目标请仔细阅读申报指南。
二、申报条件及限项规定
1.鼓励中青年科学家申报,申报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即196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过至少4篇研究方向与所申报重点项目研究方向一致的SCI(EI)期刊检索论文,其中至少含有2篇二区(中国科学院期刊分区)及以上论文;或获得相同研究方向授权发明专利2项(提供转让或授权应用证明)。
3.所申报项目应当与团队一直开展的主要研究方向一致。
4.团队研究骨干3—5名作为项目参与者(在读研究生或在站博士后不能作为研究团队的核心成员),研究骨干中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比例和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比例均不得低于50%,且应包含一定比例的优秀青年科技人员。研究团队应当是长期稳定的合作团队。
5.如项目申报人(第一名)不满足申报要求,但是其确实在本研究领域做出了公认的突出贡献,且具备独立开展基础研究的能力,由两名同行专家(正高级职称)和所在依托单位(承担单位)出具推荐函亦可申报。
6.申报重点项目(A类、B类)均须出具依托单位(承担单位)推荐申报函,无推荐申报函视为初审不通过。
7.推荐重点项目(A类、B类)的依托单位(承担单位)须出具共同资助承诺书,不提供承诺书的依托单位(承担单位)推荐的项目不予受理。
8.申报重点项目(A类、B类)的参与人在研项目与本年度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2024年12月执行期到期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不计入在研项目总数,延期项目除外。
9.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B类、D类)、重点项目、概念验证项目、重大项目的,不得申报该类项目。
10.正在承担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的负责人和研究骨干,不得申报和参与该类项目。
11.作为项目负责人同年申报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D类)、重点项目、概念验证项目、重大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合计限1项。
三、其他要求
申报基本条件、申报方式及申报材料、科研诚信等要求以及申报流程按照《关于印发2025年度河北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冀科金〔2025〕2号)执行。
四、申报流程
申报及推荐审核项目须通过“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科技管理”—“科技计划”—“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在线操作。在项目申报前,请务必认真阅读申报流程。
申报项目采用“无纸化”方式,只需在线提交、审核电子申报书及其附件材料,无需在申报阶段报送纸质材料。
五、时间节点
1.各学院请于4月17日18:00前将申报人员信息(附件2)和盖章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由科技处统一申请公章后,申请人自行盖章。
2.申请人请务必于4月21日12:00前上传盖章材料、提交申请书。请尽量提前提交,避开申报截止前的网络提交高峰期,有合作单位请提前安排签字盖章。
联系人:韩智铭, 联系电话:0311-87936049
邮 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附件【1-2025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重点项目申报指南.doc】已下载13次
附件【2-河北省自然基金专项重点项目申请信息统计表.xls】已下载7次
科技处
2025年3月26日
各相关部门:
2025年度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工作已开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一)省内科研人员在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之前撰写完成,并与出版社签订正式出版合同、尚未出版且无出版经费来源或出版经费不足的学术著作。重点包括:
1.在研究阐释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方面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著作。
2.在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等方面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著作。
3.研究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基础理论,对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繁荣中国学术、发展中国理论、传播中国思想有重要意义的学术著作。
4.在研究我国特别是河北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推动河北历史文化研究,推动河北优长学科、特色学科发展等方面有重要价值的学术著作。
(二)在同等条件下,对青年学者申请的学术著作予以优先支持。
(三)已出版著作的再版及修订本、教材、工具书、科普读物、资料汇编、论文集等不予资助。
二、申请条件
(一)著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对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或有政治导向问题的作品实行一票否决。
(二)申请人原则上应为著作的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
(三)著作须有不少于2篇公开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支撑,申请人为论文的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
(四)著作须符合学术规范,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复制比不超过15%。
(五)著作须由2名本专业研究方向的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推荐,并填写推荐意见。推荐意见须客观、公正,有具体评析。
三、资助经费与要求
(一)资助数量和金额根据本年度申报情况和省财政拨款情况酌定,资助经费按财务相关规定拨付。
(二)获资助著作出版时须在封面或扉页标注省社科院(省社科联)标识和“2025年度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字样,并送交成果管理处10套样书。
(三)获资助著作须自批准资助起一年内公开出版,无故不能按期出版的,将通报申请人所在单位,撤销资助,追回已拨付款项,且3年内不得再申请。延期出版的,应及时通过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向成果管理处提出申请。
(四)省社科院(社科联)对著作出版后产生的社会反响进行跟踪评估,申请人应及时收集有关材料,并送交成果管理处。经申请人同意,成果管理处可以对资助著作进行宣传推广。
四、申报材料
(一)电子版材料
1.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表(见附件);
2.完整书稿 (要求word格式);
(二)纸质版材料
1.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表1份;
2.书稿的前言、目录、参考文献、公开发表的支撑论文、课题来源依据以及能够证明书稿水平、特点的文字材料1份;
3.出版合同复印件2份(原件由各单位审查);
4.科技查新咨询机构出具的知网查重报告1份;
(三)所有申报材料须真实,若发现申报者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一经查实,撤销参评资格。
五、其他要求
1.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4月17日下午16:00前。
2.请各相关单位根据申报要求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将纸质版材料统一报送至春晖楼517室。电子版文件发送至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邮件注明“省社科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学院名称”。
联系人:丁一 联系电话:87935069。
附件【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表.doc】已下载19次
科技处
2025年3月25日
各相关单位:
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已发布(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www.nopss.gov.cn/n1/2025/0324/c431027-40445651.html),现就做好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一)项目类别
本次受理申报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包括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
一般项目应立足各学科的历史、理论、方法和应用,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科建设与发展实际,体现申请人的学术素养,围绕对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具有支撑作用的一般性基础问题、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专题性应用问题,开展具有学科视角的创新性研究。
重点项目应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哲学社会科学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开展原创性研究,鼓励学科交叉。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预期成果体量和质量应高于一般项目。申报重点项目评审未通过的,原则上不再转立为一般项目。
青年项目旨在加强对青年人才的扶持和培养,发挥青年学者优势,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应用创新。
西部项目立足西部地区实际和优势,资助推进西部地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保护民间文化遗产,开展周边毗邻区域国别研究等方面的课题,支持西部地区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研能力提升。
(二)资助额度
重点项目资助3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资助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二、选题要求
1.本次申报不发布分学科具体课题指南。申请人可对照国家社科基金近年分学科课题指南的导向、已立项课题和研究成果,对应项目各类别的定位和要求,着眼国家需求和学科发展,突出明确的问题意识,从学科视角按照选题规范自主拟定题目申报,避免重复研究。鼓励围绕以下重点方向开展深入研究: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2)中国共产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国共产党历史上重要会议、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的史料收集整理与研究,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历史性成就历史性变革;
(3)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背景、本质要求、世界意义,国际变局、新科技革命给中国式现代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繁荣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生态文明,数智社会治理,人工智能发展和治理,城市化和城市治理,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健康中国,人口战略,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边疆治理与边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安全能力现代化,中国特色大国外交,践行“三大全球倡议”,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文明交流互鉴,推进党的自我革命;
(4)中国文化史、学术史和思想史,重要文献史料整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史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史,古典学研究,古代文明起源,近代大国崛起,世界现代化历程,世界战争史、殖民史、宗教史和政治思想史,重要区域和国家研究;
(5)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基础理论、学科史、方法论、前沿问题以及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各学科建设自主知识体系的原创性概念、命题和理论研究等。
2.选题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突出问题意识、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特别提醒:申请人须在课题论证材料中首先对选题作出说明,简洁明了地介绍选题所研究的核心问题、研究的视角等(《选题说明》不超过300字)。
3.项目申报范围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3个学科和2个研究领域,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见附件3)填写《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书》(2025年3月制,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1)。重点项目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同时列出1—2个相关学科。
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3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4.本次学科设置增加了“古典学”和“科学技术与社会”两个学科(见附件3),并对部分学科名称作了调整,请申请人仔细阅读,按照新的学科领域进行申报。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同时须具备下列相关条件:
(一)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前期成果、课题论证质量、预期研究成果体量等,选择申报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申报重点项目评审未通过的,原则上不再转立为一般项目。
(二)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4月25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4月25日后出生)。
(三)西部项目:符合(一)或(二)条件,且申请单位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其他参照西部项目执行的部分科研单位。
(四)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学历、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均须在2025年4月25日之前)。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五)各项目课题组列入研究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实际研究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四、申报限定
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5年4月25日之前)。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同年度申请人的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4.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5.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7.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8.立项后凡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五、申报方式
1.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
2.申报系统于4月15日零时至4月25日17时开放,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的“项目申报系统”,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上传申请书。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3.申请人请于4月23日17:00前务必完成线上填报,学校审核通过后,纸质材料交送时间待省哲社办通知后另行通知。请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完全一致。
4.纸质材料:纸质版《申请书》(附件1)一式3份,《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一式1份(省内初评使用),采用1夹3(1份申请书中缝夹1份活页在上和2份申请书在下叠放)的方式打包。《课题论证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4)由学院盖章后提交。
电子版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4月23日17:00前将《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汇总表》(附件4)发送至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联系人及电话:丁一 87935069。
附件【1.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书.docx】已下载53次
附件【2.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docx】已下载35次
附件【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黄色标注变化).xlsx】已下载35次
附件【4.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汇总表.xls】已下载34次
科技处
2025年3月25日
各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为加强学科发展战略顶层设计,促进国际(地区)合作交流和人才培养,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现公开发布2025年第1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告。
一、定位、资助范围
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活动、科学传播、平台建设等活动。工程与材料科学部每年分两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进行资助。第1期在上半年发布,项目执行期限半年,主要资助2025年7月-12月的科技活动;第2期在下半年发布,项目执行期限一年,主要资助2026年1月-12月的科技活动。
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包括以下2种类型:
(1)工程与材料科学相关领域学科发展战略研究(下文简称“战略与管理研究类”项目);
(2)在华举办的有影响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和基础研究短期人才培训活动(下文简称“学术交流类”项目)。
二、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资格及限项规定
1.资助期限不超过1年(含)的专项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2.本期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3.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承担1项专项项目(科技活动类)。
4.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工作、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申请专项项目。
5.“战略与管理研究类”科技活动项目的申请人应对相应学科发展规律与态势有较清楚的了解,建议申报前与对应申请代码学科(处)进行咨询。对前期已在相应学科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结题绩效评估优秀的项目负责人提出的“战略与管理研究类”项目申请,将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资助。
6.“学术交流类”科技活动项目中的在华举办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应为国际学术组织发起的有影响的系列会议,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申请书电子版附件材料须包括国际学术组织授权举办会议的证明材料和依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正式批文(扫描件)。在华举办的基础研究短期人才培训活动,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或主讲教师。
上述条件不满足或材料不完整,将不予受理。
(二)申请书填写
1.本专项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选择“科技活动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科技活动项目”,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以E开头的申请代码)。
(2)申请人应在项目名称中明确申请的科技活动类型,采用“XXX类:项目名称”的格式。申请书正文应与所申请的类型相对应。
(3)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研究期限起止年月统一为2025年7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2.申请书正文应与所申请的类型相对应。
(1)“战略与管理研究类”科技活动项目应包括:学科发展的现状、态势、所面临的挑战与机遇、战略研究目标、内容、研究方案、可行性分析、预期成果等。
(2)“学术交流类”科技活动项目应包括:举办科技活动的背景和意义、组委会组成情况、活动的起止时间、参加范围、规模、潜在影响、重要报告或课程名称及其主讲人介绍、境外拟参会人员名单、预期成果等。
3.科技活动项目预期成果中必须包括与活动主题相关的调研报告/活动总结;若申请获得资助,调研报告/活动总结将是结题审查的重要材料。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本通告的相关内容。不符合管理办法、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有关证明材料、审批文件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材料原件),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4.本期专项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5.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规定。
6.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12时,请在4月22日前将申报意向经院系报科技处,并在提交申请书后及时联系科技处审核。
三、咨询联系方式
(一)技术问题联系电话:010-62317474。
(二)“战略与管理研究类”与“学术交流类”项目申请有关问题可咨询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相关学科(处)。其他问题可咨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联系电话:010-62326884;电子信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三)校内联系:张玉霞 87935069
科技处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