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第十九届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本届评选河北作者于规定时限内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完成的研究成果,包括:著作(专著、译著、教材、古籍整理文献、普及读物、工具书等);论文;研究报告。具体要求详见《第十九届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评选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附件1)。
2.参评成果须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完成,以首次正式出版、发表或批示采用时间为准。上一届评选没有申报,且没有作为已获奖成果的支撑材料参评的2020至2021年完成的成果,如果在2022年后取得新的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在学术领域产生新的重大影响,也可以申报。
二、查重要求
1.申报人请按要求填写《第十九届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附件2),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并对填报内容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所申报著作和研究报告成果须在中国知网进行查重,复制比不超过25%。为统一检测标准,中国知网查重的检测范围应涵盖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中国专利全文数据库、互联网资源、英文数据库(涵盖期刊、博硕、会议的英文数据以及德国Springer、英国Taylor&Francis期刊数据库等)、港澳台学术文献库、优先出版文献库、互联网文档资源、图书资源、机构自建对比库等。
3.检测文本内容应与申报成果一致。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书》:一式二份(附电子文档),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成果:一式二份(至少一份原件)。译著(译文)须提交中文、外文两种文本。非中文撰写的成果须提交原作品,并附中文译文,篇幅较大的附不少于5000字的中文内容提要。获批示采用的,须提供批示件(申报成果应与批示件一致)和采用证明。
3.佐证材料:单独装订,一式二份(附电子文档),封面和骑缝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包括①佐证材料目录(含页码);②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与申报成果紧密相关、有代表性的、能够反映成果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反响材料和佐证材料,避免过多罗列;④其他根据《实施方案》要求需要提供的材料。
4.著作和研究报告成果须提供中国知网查重报告单:一式二份。须提供完整的简洁版报告单(不含原文),不能只提供报告单首页。申报人须在报告单首页手写注明“检测文本内容与成果一致”并签字。报告单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5.《第十九届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附电子文档)。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组织项目申报人详细阅读《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2.请各学院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学术诚信监督,并签署《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意识形态和科研诚信审核表》(附件4)。
五、时间要求
1.电子材料:电子版《申报书》(以“申报书-申报人姓名+一级学科”命名)、佐证材料(以“佐证材料-申报人姓名+一级学科”命名)和《汇总表》(以“社科奖+学院名称”命名),并请于2月12日17:00前由学院统一汇总发送至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2.纸质材料:请于2月17日17:00前由学院统一报送至春晖楼517室,所有报送材料原则上不退还。
联系人:丁一 联系电话:87935069
附件【1.第十九届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评选实施方案(标黄).pdf】已下载33次
附件【2.第十九届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申报书.doc】已下载17次
附件【3.第十九届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doc】已下载8次
附件【4.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意识形态和科研诚信审核表.doc】已下载0次
科技处
2025年1月2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支持驻冀高校与石家庄市产学研合作的若干措施》(石政办函〔2023〕38号),市科技局编制了《2025年度驻冀高校与石家庄市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申报指南》涉及以下类型:
(1)驻冀高校重大科技专项:新兴和未来产业、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高性能新材料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现代农业、科技金融服务平台。详见附件1。
(2)驻冀高校重点研发专项:新兴和未来产业创新项目,新一代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传统产业创新项目,生物医药、民生科技创新项目,现代农业创新专项,科技特派团联合创新专项。详见附件1。
(3)驻冀高校基础研究专项:主要是资助符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要求的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项目。基础研究项目每个高校限制推荐申报8个,详见附件2。
(4)驻冀高校合作共建创新研究院:鼓励县(市、区)围绕县域特色产业与驻冀高校合作共建创新研究院。详见附件3。
(5)驻冀高校大学科技园:符合《石家庄市大学(科研院所)科技园认定和补助管理办法(试行)》(石科规〔2023〕4号)认定条件的科技园方可认定,详见附件4。
(6)驻冀高校建设创新实践基地:为促进驻冀高校与我市企业合作交流,支持石家庄市域内企业、园区与驻冀高校共同设立石家庄市驻冀高校科技创新实践基地。详见附件5。
二、申报要求
我校作为牵头单位进行的驻冀高校重大、重点科技专项项目申报,均应与石家庄市域内企业合作开展,共同开展有关研发和转化等有关科技创新活动;驻冀高校基础研究专项不要求与企业合作。具体要求请参见《申报指南》,请各单位组织申报人认真阅读指南,按照要求进行申报。
三、申报程序
本次驻冀高校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专项、基础研究专项的申报实行无纸化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申请人登录石家庄科技网(http://kjj.sjz.gov.cn)—业务办理—石家庄市科技业务办理服务平台—石家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一体化平台—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第一次申报石家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老师,需联系科技处分配项目申请人用户名和密码。线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其他类型申报方式参见附件3、4、5
请于2025年2月10日17:00前,由各学院(系)统一将《2025年度驻冀高校与石家庄市产学研项目汇总表》(附件6)报送至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请务必于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后续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对本次有限项申报要求的项目类型开展专家评审。
四、联系方式
(1)校外联系人
申报软件技术支持单位及咨询电话:河北省电子信息技术研究院 0311-85866036、85866037。市科技局技术支持电话:0311-85057592。
市科技局业务咨询及项目受理科室、电话详见各专项说明。
(2)校内联系人:赵雅坤;电话:87939715
科技处
2025年1月7日
附件【1.2025年度驻冀高校与石家庄市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指南(驻冀高校重大科技专项、驻冀高校重点研发专项).pdf】已下载188次
附件【2.2025年度驻冀高校基础研究专项申报指南.pdf】已下载195次
附件【3.2025年度驻冀高校合作共建创新研究院申报指南.pdf】已下载49次
附件【4.2025年度驻冀高校大学科技园申报指南.pdf】已下载32次
附件【5.2025年度驻冀高校建设创新实践基地申报指南.pdf】已下载52次
附件【6.2025年度驻冀高校研究生来石实践补贴申报指南.pdf】已下载5次
附件【7.2025年度驻冀高校与石家庄市产学研项目汇总表.xlsx】已下载1次
各单位:
为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执行期截止日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的项目负责人(名单见附件1)即将进入结题验收期,需要填写结题报告(具体事项要求等基金委通知)。其中经费决算需财务审核盖章,基于结题报告提交时间及寒假期间业务处室工作安排,经费决算(附件2)的审核工作安排予以提前。
2.项目执行期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国科金财函〔2021〕20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相关事宜的通知》(国科金财函〔2021〕23号)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制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等有关规定,会同单位科研、财务等部门共同编制项目决算,真实全面反映项目资金收、支、余情况,务必做到账表一致、账实相符,并认真编写决算说明,全面分析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填报决算时,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制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相关要求完成新旧科目衔接后再进行填报,决算支出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请各应结题项目负责人按照决算表编制说明进行决算,登录用友财务软件查看经费支出信息(如果有年终报账结果跟此时的用友软件不一致,请及时修改决算表并报知周老师),将项目任务书中的经费预算表(办理过预算调整手续的还需同时提供预算调整表)、《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附件2,项目负责人签字,有合作单位请同时提供将对方的盖有财务章的资金决算表)、项目支出明细(标注财务编号)统一交至各院系。
4.各单位需于2024年12月25日之前统一将决算表交至科技处。材料将集中送至财务处办理审核签字手续,如有问题财务处将会电话联系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
科技处 张玉霞 35069
财务处 周 慧 35095
附件【1 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负责人名单.docx】已下载66次
附件【2 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资金决算表.docx】已下载109次
科技处
2024年12月19日
各相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2025年度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征集已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发布,请依托单位和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项目管理-项目指南”模块查看。按指南所述要求和注意事项填写和报送。
请于2025年1月19日前将指南建议报至通知指南所示邮箱,并同时抄送至指南所示相应学科和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联系方式 张玉霞 87935069
科技处
2024年12月23日
各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进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方式及时间
1.各单位请通知在研项目负责人(名单见附件),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
2.根据工作安排,网上填报于2025年1月10日前截止,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填报注意事项
1.重要研究进展报告不能写得太简单,请在规定字数内尽量详细阐述。不要罗列成果,应该是本年度具体完成的研究工作及重要进展,如有图片表格等内容统一在“附件”内容中添加。
2.请在“研究成果”目录栏里在线填写2024年度的成果,往年已填写过的成果不用重复录入,漏填的其他年度的成果也不能写在2024进展报告中(可在结题时再填写)。
3.请不要将未发表的、非本年度的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论文列入报告成果中,已有录用通知的但还没有卷期页信息的请列在下一年的进展报告中。
4.请完整填写研究成果相关信息,如卷,页码等。如在线发表,请在报告中补充DOI号码,专利如2024年度授权请填写授权日期。成果中本人姓名需要加粗,请检查论文是否标注正确,否则可能出现“第一作者论文及通讯作者论文都列在了既非第一作者又非通讯作者论文类别中”等错误分类。
5.“基金项目研究成果目录”为空的,若确实没有成果填报,需在“其他需要说明情况”中予以说明。研究内容、经费使用等与计划书如有所变更,也请在“其他需要说明情况”中具体写明变更情况。
联系人:张玉霞 35069
附件【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报告填报人员名单.docx】已下载73次
科技处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