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经费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主要资助学术分量厚重、创新性强、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金额为35万元左右。一般项目主要资助学术价值较高、具有一定创新性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金额为25万元左右。申请重点项目未达到立项要求、但达到一般项目标准的可立为一般项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为20万元左右。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为25—35万元。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和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项目负责人要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本着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原则自主决定资金使用。项目责任单位应及时制定包干制经费使用管理规定。
二、申报条件
1.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有关管理规定;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风优良;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支持具有长期学术积累的退休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2. 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成果与已出版专著重复率超过10%的不得申报。
3.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定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2024年6月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
4. 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今年继续在哲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等7个人文基础学科试点,出版社申报范围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推荐申报出版机构(74家)。学术著作首次出版时间限定为2015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且在相关学科领域产生显著学术影响和社会价值。
5.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 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5年6月30日之前);
(2) 属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
(3) 成果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三、研究及出版要求
1.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完成时限为1—3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要求于2026年8月前完成修改出版,申请人应按时限完成研究工作。
2.后期资助项目最终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科规划(工作)办和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对最终成果组织鉴定后提交我办审核,合格者方可进入出版程序并办理结项。后期资助项目的研究成果由我办指定出版机构并按要求统一出版,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由我办安排集中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立项后由原出版社按统一要求修订再版。项目申报评审期间、鉴定结项之前,申请人不得违规出版,否则将视情终止申请或撤项,并通报批评。
3.后期资助项目成果出版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4.其他注意事项详见实施办法(http://www.nopss.gov.cn/n1/2020/1026/c219644-31906221.html)。
四、申报办法
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由申请人依托所在单位申报。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须经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推荐后由申请人依托所在单位申报。具体程序如下:
1. 填写申请书和申报信息汇总表。请登录全国哲学社会办公室网站(http://www.nopss.gov.cn/)下载《项目申请书》和《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用计算机填写。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2. 申报材料
(1)申报后期资助项目:①申请书6份;②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③成果查重报告1份;④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原文,并附修改说明1份(本材料仅限以博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⑤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见附件5)。
(2)申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①申请书6份;②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③成果查重报告1份;④论文等级证明材料1份;⑤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和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各1份。
(3)申报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①申请书6份;②学术著作6套;③著作出版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3. 报送时间
将填好的申请书(一式6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和申报信息汇总表(确保与申请书有关信息保持一致),连同申报成果于7月15日15:00-18:00报送至春晖楼517室(如省办有其他要求,报送时间可能会做调整,届时会由各单位科研秘书另行通知),全部电子版材料打包(命名国社科后期资助+姓名+单位)发送至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联系人:丁一 电话:87935069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docx】已下载6次
附件【2.国家社科基金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请书.doc】已下载8次
附件【3.国家社科基金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请书.doc】已下载4次
附件【4.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已下载5次
附件【5.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doc】已下载4次
附件【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x】已下载5次
附件【7.推荐申报出版机构名单(74家).docx】已下载11次
科技处
2025年6月18日
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文物联合基金项目指南(见附件),请申请人按项目指南所述要求和注意事项申请,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一、申请注意事项
请申请人认真阅读并执行本项目指南、《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中相关要求。
1.本联合基金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书提交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至7月21日12时,请提交后及时联系科技处审核。
2.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中选择“在线申请”—“新增项目申请”—“申请交叉科学部项目”—“联合基金项目”进行项目申报。
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联合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重点支持项目”,附注说明选择“文物联合基金”。受理代码选择T04,根据项目研究内容自主选择不超过5个申请代码。“主要研究方向”根据项目研究方向选择相应的方向名称,如“1. 东亚万年来人群和农业的协同扩散及交流机制研究”。
3.本着“有限目标、有限规模、重点突出”的原则,如无特殊说明,项目申请书内容不要求完整覆盖所选研究方向的所有研究内容。
4.申请项目应当符合本项目指南的资助范围与要求。项目名称、具体研究方案、研究内容和目标等由申请人提出。申请人应按照重点支持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填写申请书。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联合基金相关的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5.本联合基金面向全国,鼓励合作,公平竞争。申请人应准确把握文物联合基金的定位,注重科学前沿探索与行业实际需求相结合凝练科学问题,鼓励与中华文明探源工程、“考古中国”重大项目以及文物保护利用重大工程紧密结合,鼓励与文物有关单位组建跨学科团队联合申请。重点支持项目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依托单位+合作单位1+合作单位2)。申请书中应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内容、主要分工等。
6.资助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发表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软件、专利、获奖及成果报道等,应当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文物局文物联合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或作有关说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国家文物局共同促进项目数据共享和研究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二、联系方式
1.国家自然学基金委员会交叉科学部
联系人:董超 电话:010-62328922
2.国家文物局科技教育司
联系人:钱坤 电话:010-56792099
3.校内联系
张玉霞 87935069
附件【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文物联合基金项目指南.docx】已下载25次
科技处
2025年6月12日
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公开发布了2025年度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通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位、资助范围
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活动、科学传播、平台建设等活动。
本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包括以下3种类型:
1.化学化工相关领域学科发展战略与管理研究(简称“战略研究类”项目);
2.对化学化工学科发展有益的专题研讨会议(简称“专题研讨类”项目);
3.对化学化工学科领域发展发挥正向宣传作用的科学传播和科普活动(简称“科学传播类”项目)。
二、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本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工作、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申请本专项项目。
(二)限项申请规定
执行《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限项申请规定的相关要求。
1.本专项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范围;
2.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
3.上一年度已获得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资助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或参与本专项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专项项目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自由探索,强化需求牵引,注重科学研究范式变革,鼓励聚焦基础科学研究领域开展战略与管理研究、专题研讨及科学传播。
2.本专项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接收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2025年7月18日12:00。提交后联系科技处审核。
3.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选择“科技活动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科技活动项目”。申请代码1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化学科学部相应的申请代码(B01-B09),申请代码2根据项目研究所涉及的领域自行选择相应学科申请代码。
专项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4.项目的研究期限统一填写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5.申请人应在项目名称中明确申请的科技活动类型,采用“XXX类:项目名称”的结构(例如:科学传播类:身边的化学与科技),没有明确科技活动类型的项目不予受理。申请书正文应与所申请的类型相对应。“战略研究类”项目应包括:发展背景、发展规律与态势、发展目标、发展现状、优化布局、学科交叉与优先资助领域、核心科学问题、组织保障以及政策措施等;“专题研讨类”项目应包括:研讨主题的背景和意义,所面临的挑战与机遇,专题的研究目标、内容,活动的起止时间、参加范围、规模、潜在影响,可行性分析,预期成果等。“科学传播类”项目应包括:科学传播及科普活动的必要性与需求性、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有效传播方式与载体形式、对科学基金管理及学科发展的促进作用等。
项目选题应与化学科学部顶层设计、战略规划及管理需求相匹配。科技活动项目预期成果中必须包括与活动主题相关的研究报告/活动总结/出版物/软件等;若申请获得资助,上述成果将是结题审查的重要依据。
6.申请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认真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
7.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8.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本通知的相关内容。不符合管理办法、项目指南和本通告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三、咨询联系方式
1.技术咨询
联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10-62317474。
2.业务咨询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联系电话:010-62328295/62329320;电子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3.校内联系人:张玉霞, 电话: 87935069
科技处
2025年6月12日
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交叉科学部现面向科技界征集2026年度重大研究计划立项设想和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重大研究计划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重大科学前沿,加强顶层设计,凝练科学目标,凝聚优势力量,形成具有相对统一目标或方向的项目集群,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培养创新人才和团队,提升我国基础研究的原始创新能力,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提供科学支撑。
重大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及国家安全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超前部署,开展多学科交叉综合性研究,充分发挥支撑与引领作用,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
二、立项建议要求
1.立项领域建议应源于多学科交叉的共性科学问题或需结合多学科交叉融合研究手段方能解决的重大科学问题,具有组织实施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2.所凝练的关键科学问题具有科学性、重要性、交叉性和前瞻性。
3.有望在解决重大复杂科学问题、建立交叉研究队伍、促进科学研究范式变革、形成新的学科增长点、推动社会进步等方面取得显著突破。
三、提交立项建议书要求
1.请填写“重大研究计划立项设想建议书”(Word模板见附件1),计划经费为2亿元,计划执行期限为2027年至2034年,主管科学部为交叉科学部,根据建议书内容填写相关科学部。并于2025年7月31日16:00前,将Word电子版文件发至交叉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电子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同时邮件抄送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2.请填写“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书”(Word模板见附件2),建议人限1人,根据建议书内容选择受理代码,T01:物质科学,T02:智能科学与智造,T03:生命科学与健康,T04:融合科学。并于2025年7月31日16:00前,将Word电子版文件及加盖建议单位公章(建议人依托单位)后扫描生成的PDF版文件发至交叉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电子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同时邮件抄送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征集将遵循回避制度,现任交叉科学部咨询委员会委员不得作为项目建议人提出立项建议。
五、联系方式
1.交叉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
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电话:010-62325557,010-62326654
2.校内联系
张玉霞 87935069
附件【1 交叉科学部重大研究计划立项设想建议书模板.docx】已下载3次
附件【2 交叉科学部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书模板.docx】已下载3次
科技处
2025年6月12日
各相关单位:
2025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第一次结项工作已开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本次课题结项受理范围为:2024年度立项的课题;2022年度、2023年度立项并申请延期的课题;2020年度以来,以著作形式结项且总研究周期不超过5年的课题。
二、材料报送
1.按照《结项审批书》(附件1)封二的要求制作纸质版材料2份,学校科技处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2.填写《结项登记表》(附件2)、《结项对公账户转账信息表》(附件3)、《申请延期登记汇总表》(附件4),由科技处审核、汇总并盖章;
3.《变更审批表》(附件5)如无变更事项的可不填。
请于2025年6月25日前将以上材料的纸质版报送春晖楼517室,请将所有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邮件标题统一标注“单位+姓名+2025年度第一次课题结项”。
三、注意事项
非本课题组人员的成果、不符合结项要求以及与本课题无关联的成果不作为结项材料提交。电子版资料以WORD格式发送,请勿PDF格式发送。
联系人:丁一 联系电话:87935069
附件【1. 结项审批书.doc】已下载18次
附件【2. 结项登记表.xlsx】已下载12次
附件【3. 结项对公账户转账信息表.xlsx】已下载12次
附件【4. 申请延期登记汇总表.xlsx】已下载8次
附件【5. 变更审批表.doc】已下载8次
科技处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