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2024年度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结项受理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结项范围
1.清理项目:2021年立项未结项的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对逾期未报的项目,将不再受理该项目的结项手续,按撤项处理。在本次结项期限前提交结项的项目,经评审,成果质量等不符合结项要求的,将终止项目研究。对被终止的项目,负责人从被终止的当年度起两年内不得申报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从撤项的当年度起三年内不得申报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
2.结项项目:2022年和2023年立项的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
3.2022年立项的项目应结尽结。2023年立项未完成预期成果目标的项目,须在管理系统提交延期申请,延期不得超过1年。
二、结项条件
(一)申请结项的项目最终成果须符合以下条件
1.论文,要求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至少1篇;
2.研究报告,一般要求1万字以上,其主体核心内容公开发表。(总文字复制比一般不超过12%,提供查重报告);
3.著作,一般要求10万字以上。项目负责人须为第一作者。
(二)项目研究成果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进入决策,可直接申请结项
1.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并有明确采纳要求的项目(须在批示页显著位置注明“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字样);
2.被省委、省政府及其综合部门重要文件吸收的;
3.转化为省委、省政府及其综合部门重要政策措施的;
4.被省级人大常委会机关立法时采用的。
三、结项程序及材料
1.本年度结项采用线上线下方式同时进行。
2.线上申请登录“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管理系统”(http://hbwlkyglxt.hebeitour.com.cn/),按《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管理系统结项流程》申请线上结项鉴定,该项目最终研究成果与立项申请书、鉴定审批书中承诺的成果形式一致。
3.项目负责人统一按以下目录组织纸质结项材料
(1)《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鉴定结项申请书》;
(2)《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申请书》复印件;
(3)《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4)项目研究成果简介;
(5)项目研究阶段性及最终成果;
(6)研究成果转化及社会反响材料;
(7)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执行变更申请书(申请过纸质变更的项目提交)。
4.相关文件材料可在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管理系统主页上查询、下载。系统技术咨询电话:高旭梦 13400495575;王鹏 18633079323。
四、其他要求
1.线上申请和纸质材料集中受理时间时间均截至5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2.纸质材料一式五份,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按上述顺序编排,左侧胶装成册,封面加厚,在结项审批书声明和结项报告处手写签名。
3.材料研究成果为著作的,可将著作单放。进入决策的项目,注明免于鉴定的理由,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丁一,87935069,春晖楼517室(科技处)
科技处
2024年4月28日
各相关单位:
2024年度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课题指南》见附件,现将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类型
本年度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完成时限自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最终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的项目1年内完成。最终成果为专著的项目3年内完成。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9年5月21日后出生)。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与所选研究方向一致的前期研究成果。
2.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3.申请人填报课题组成员有关信息资料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项目立项后,不能随意增减人员。
三、申报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申请。
2.在研的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以课题负责人的身份申请新的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可以以课题组成员身份最多参与一个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的申报。
3.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的,须在申报时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课题项目结项。
4.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在申报材料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5.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
四、申报要求
1.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现实问题研究,着力推出高水准研究成果。基础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不断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应用研究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2.《课题指南》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可从中发现新的切入点,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来研究,可对题目进行适当细化修改。带*号的条目为优先研究方向。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3.项目实行网上申报(http://hbwlkyglxt.hebeitour.com.cn/),请申请人登录申报管理系统,按照《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管理系统使用手册》有关说明注册帐号并如实填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4.评审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4000字,应注明申报课题的名称,并不得出现申请人、课题组成员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等有关信息,否则不予评审。
五、其他
1.原通知网址:https://whly.hebei.gov.cn/c/2024-04-25/576308.html
2.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申报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8633079323;13400495575。
3.联系人:丁一,87935069,春晖楼517室(科技处)
附件【2024年度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课题指南.docx】已下载59次
科技处
2024年4月29日
各相关单位:
《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已发布(见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http://www.nopss.gov.cn/n1/2024/0412/c431028-40214823.html),根据公告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批次重大项目共发布375个招标选题。除方向性选题外,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确立1项中标课题,资助额度为每项60—80万元。如获中标,将在立项两年后进行中期检查评估,对研究进展顺利、阶段性成果丰硕且后续研究中存在较大经费缺口的项目择优予以滚动资助。
二、投标资格要求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首席专家只能为1人。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申报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投标本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三、投标课题要求
1.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附后)投标。本次招标选题分为方向性选题(带*)和具体选题。投标方向性选题的,可立足自身研究基础,围绕选题方向选择不同视角自拟题目申报;投标具体选题的,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2.投标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大型文献典籍整理、丛书编纂、数据库建设等规模较大的课题,可根据实际需要设计子课题数量。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
3.投标人须提交3篇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或专著),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
4.投标人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或综述外,应着重阐明本课题设计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意义。
5.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3—5年完成,少数研究任务艰巨、规模较大、周期较长的课题可分期完成。
6.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2024年4月制,以下简称《投标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填报此前版本无效。《投标书》要突出课题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预期目标,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简要介绍研究综述、子课题负责人情况等内容,课题设计论证和研究计划合计不超过4万字。
四、申报流程
1.申报系统: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投标人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
2.申报时间:6月27日至7月12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请申报人于7月8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并将纸质版《投标书》,一式三份交于科技处517室。
联系人:丁一 电话:87935069。
附件【1.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选题.pdf】已下载21次
附件【2.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docx】已下载1次
科技处
2024年4月25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按照《关于共同推进京津冀基础研究的合作协议(2021-2025年)》安排,京津冀三地继续实施基础研究合作专项,2024年度将围绕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机器人两个领域受理专项项目,要求京津冀三地合作开展联合研究。本年度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及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数量及额度
2024年度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资助数量50项,单个项目资助额度60万元,执行周期3年。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人及三地依托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经历,或者正在承担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课题。
2.在本专项研究领域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能保障所申报项目的研究时间。
4.鼓励中青年科学家申报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三、申报要求
1.本专项仅受理由京津冀三方合作申报的项目,项目申报书由项目总负责人组织撰写。
2.“研究项目组主要成员概况”中,京津冀每个地区成员单位(依托单位、合作单位)数量不超过2个,鼓励京津冀地区企业参与项目研究。
3.三地项目依托单位、合作单位应明确项目的合作机制、研究重点和任务分工,并建立顺畅的交流沟通机制。合作团队应就上述内容和项目经费分配与使用、研究资源共享、交流沟通机制、统一研究标准、知识产权归属等问题签订“京津冀基础研究项目合作协议书”。该协议经各相关单位盖章后,扫描为pdf文件以附件的形式上传。
4.申报单位、合作单位、项目申报人和项目组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5.项目研究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涉及生物技术研究、开发行为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相关规定执行。涉及人体研究需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需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申报本专项则视为同意本条款。
四、申报人管理规定
1.申报人/项目组成员只能申报或参与一项本专项项目。
2.与已获得其他科技计划资助相同或类似研究内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专项项目。
3.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在研项目的三地负责人不得申报本专项项目。
4.不受理指南研究范围之外的申报项目。2024年度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指南见附件1。
5.天津地区有两项在研的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本专项项目。
6.河北地区在研的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燕赵青年科学家项目获得者、重点项目(含联合基金重点项目、基础研究基地项目)负责人、重大项目负责人、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负责人及研究骨干不能申报和参与本项目。
7.北京地区申请人所在单位须为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注册依托单位,北京申请人管理规定见附件2。
五、申报形式
本次项目申报由河北省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通过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hebkjt.cn/)申报。
项目申报方式为无纸化申报,在申报阶段无须报送申报书纸质材料,待项目立项后,项目申报书与计划书一同报送。
申报人通过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填写申报书,填写过程中可多次保存,填写完成并检查无误,上传盖章页,经系统检测通过后,生成pdf版申报书并提交单位审核。
六、时间安排
清单报送时间:2024年5月22日前,各单位将申报清单(附件3)报至科技处,科技处统一申请用章;
申报时间:2024年5月26日前,项目负责人提交申报书。
业务咨询电话:
科技处:87935069
综合服务平台技术支持:0311-66568698 82620020(工作日9:00-17:30)
附件【1.2024年度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指南.doc】已下载111次
附件【2.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管理规定.doc】已下载24次
附件【3.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申报清单.xls】已下载28次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4月28日
各有关单位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24年重大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启。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本次课题申报的选题范围分为十六项,申请人可在指南规定的研究题目范围内选题申报,具体内容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 课题最终成果为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课题研究成果需在显著位置标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重大课题”字样(具体成果要求见附件1)。
(2) 课题负责人应当具有副高级以上(含)职称,曾主持并完成过至少一项部级或省级课题。一人限申报一项课题,同一研究内容不得多头申报。
(3) 申请人请于2024年5月6日12:00前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重大课题申报书》(附件2),一式三份,交科技处517室。
联系人:丁一 87935069
附件【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重大课题申报指南》.docx】已下载136次
附件【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重大课题申报书》.docx】已下载18次
科技处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