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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科技概况-提醒事项-科研项目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申报2024年度河北省重大科技支撑计划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专项和盐碱地特色农业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的通知

说明
日期:2024年8月30日
点击数:902

各单位:

省农业农村厅研究编制了2024年度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专项和盐碱地特色农业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申报指南。请按照申报须知和项目申报指南有关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时间安排

1.申报项目通过登录“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科技管理”—“科技计划”—“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在线操作。

涉及到以下专项及指南,需通过账号登录平台后在“通知公告”栏查看。

(1)2024年度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2)2024年度盐碱地特色农业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2.时间安排:

9月2日前各单位将汇总后的申请清单(附件2)发至科技处(qq),科技处据此为大家申请用章。

9月6日17:00前在线提交申请书。

9月7日17:00前申报单位审核。

二、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电话:0311-86256852

项目综合服务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311-66568698  82620020

2.校内联系人:张玉霞  87935069

 

附件【1 2024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doc】已下载17次

附件【2 2024年度河北省重大科技支撑计划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专项和盐碱地特色农业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申报意向.xls】已下载14次

 

                                                                                                                      科技处     

2024年8月30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报2024年度河北省重大科技支撑计划“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等4个科技专项的通知

说明
日期:2024年8月30日
点击数:865

各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河北省重大科技支撑计划“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等4个科技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研究编制了项目申报指南。请按照申报须知(附件1)和项目申报指南(详见各附件,通过账号登录平台后在“通知公告”栏查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推荐项目。申报及推荐审核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时间安排

申报项目通过登录“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科技管理”—“科技计划”—“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在线操作。

涉及到以下专项及指南,需通过账号登录平台后在“通知公告”栏查看。

1.2024年度河北省重大科技支撑计划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2.2024年度河北省重大科技支撑计划未来产业技术创新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3.2024年度河北省重大科技支撑计划第三代半导体产业技术创新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4.2024年度河北省重大科技支撑计划生物医药产业创新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时间安排:

9月2日前各单位将汇总后的申请清单(附件2)发至科技处(qq),科技处据此为大家申请用章。

9月5日17:00前在线提交申请书。

9月6日17:00前申报单位审核。

二、联系方式

1.工业信息厅业务咨询电话:

(1)“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科技专项咨询电话:0311-87800069

(2)“未来产业技术创新”科技专项咨询电话:0311-87800811

(3)“第三代半导体产业技术创新”科技专项咨询电话:0311-87902094

(4)“生物医药产业创新”科技专项咨询电话:0311-87803220

技术咨询电话:0311-66568698 82620020

2.校内联系人:张玉霞  87935069

 

附件【1 2024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pdf】已下载81次

附件【2 2024年度河北省重大科技支撑计划“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等4个科技专项申报意向.xls】已下载63次

 

  科技处     

  2024年8月29日

关于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2024年度重大项目招标的通知

说明
日期:2024年8月27日
点击数:1011

各相关单位:

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2024年度重大项目招标工作已开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工作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和《习近平致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历史研究院成立的贺信》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新时代历史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推动史学研究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招标数量和资助额度

1.本批次重大项目共发布37个招标选题方向,涵盖中国史、考古学、世界史3个学科领域。

2.每个招标选题方向原则上确立1项中标课题,资助额度为每项60-80万元。

3.如获中标,将在立项两年后进行中期检查评估,对研究进展顺利、阶段性成果丰硕且后续研究中存在较大经费缺口的项目择优予以滚动资助。

三、投标资格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科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史学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申报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投标本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四、投标课题要求

1.投标人须按《招标公告》发布的项目选题方向(附后)投标,可立足自身研究基础,围绕选题方向选择不同视角自拟题目申报。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2024年度重大项目投标书》(见附件2,2024年4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填报此前版本无效。《投标书》要突出课题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预期目标,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简要介绍研究综述、子课题负责人情况等内容,课题设计论证和研究计划合计不超过4万字。

2.投标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项目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大型文献典籍整理、丛书编纂、数据库建设等规模较大的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设计子项目数量。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

3.须提交3篇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或专著),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

4.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动态,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或综述外,应着重阐明本课题设计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意义。

5.要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投标者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投标跨学科研究选题要侧重学科交叉(在《投标书》中注明直接相关学科)和协同创新,注重采取多学科研究方法和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发挥重大项目在科研育人方面的重要作用。

6.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3-5年完成,少数研究任务艰巨、规模较大、周期较长的课题可分期完成。

7.预期研究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最终成果为大型文献典籍整理、多卷本专著、系列丛书等形式的,应注意编纂体例的科学性和统一性;最终成果为学术专题数据库的,要坚持公益共享原则,结项验收时须实现线上开放使用功能。

8.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首席专家要兑现投标时承诺,确保子项目负责人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投入研究,原则上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变更。

9.投标项目组可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

五、时间安排

1. 线上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

2. 申报系统于9月15日至9月25日开放,请投标人在9月25日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同时将纸质版投标书报送科技处517室。联系人:丁一   联系电话:87935069

3. 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附件【附件1. 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2024年度重大项目选题方向.docx】已下载4次

附件【附件2. 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2024年重大项目投标书.docx】已下载1次

科技处

2024年8月27日

 

关于开展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弄虚作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说明
日期:2024年8月28日
点击数:941

各单位:

按照中共河北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河北省审计厅《关于2023年专项整治问题屡审屡犯情况的通报》工作要求,省科技厅组织科研项目弄虚作假专项整治“回头看”,研究制定了《科研项目弄虚作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简称“工作方案”)。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2021年、2023年和2024年前8个月验收的所有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清单见附件)。

二、整治内容

科研项目弄虚作假、套取或挤占科研项目经费、科研成果不实等行为,主要包括以下6种情形:

(一)科研成果不实,以项目实施周期外或不相关成果冲抵交差;

(二)项目研究内容高度一致、重复申请科研经费;

(三)项目质量把控不严,未完成绩效指标而通过验收;

(四)验收材料不全,缺少必要证明或存在证明无效;

(五)项目预算绩效自评结果不真实;

(六)虚列支出套取或挤占科研经费。

    三、工作安排

根据工作方案安排,省基金办于近期开展2021年、2023年和2024年前8个月验收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弄虚作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提交

2021年验收的所有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8月31日前将以下材料上传至基金管理系统中(https://jjxt.hebkjt.cn:8001/):

1.经费支出进度完成情况。所有项目需重新上传截至目前经费支出情况的经费决算表(不要覆盖验收时上传的经费决算表),经费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还需上传验收时的审计报告。

2.计划书绩效目标指标(绩效评价表)完成情况。所有项目需上传执行期内产生的成果及其佐证材料(验收时已在系统填写的成果直接上传佐证材料,未在系统填写的成果可通过“成果补报”模块补充,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二)项目承担单位自查

各项目负责人逐一自查2021年、2023年和2024年前8个月验收的省基金项目,自查工作认真对照《项目自查表》(附件1)逐条逐项核查,并填报《项目自查表》(标明项目名称),于2024年9月4日18:00前将《项目自查表》交至春晖楼517。

对自查未发现问题、抽查查出问题的项目相关负责人,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张玉霞 87935069

 

附件【1 项目自查表.docx】已下载0次

附件【2 涉及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验收项目清单.doc】已下载60次

附件【3 佐证材料、成果补报佐证材料、审计报告和经费决算表上传操作步骤.pdf】已下载150次

  

                                            科技处     

                       2024年8月28日

关于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招标的通知

说明
日期:2024年8月27日
点击数:865

各相关单位: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关于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招标工作已开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作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重大成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供坚实学理支撑。

二、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次重大专项招标共确定121个招标选题(见附件1),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1至2项中标课题;每项资助经费60—80万元。

三、投标资格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科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重大研究专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四、投标课题要求

1.须按照招标选题(附后)投标,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投标书》(2024年8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投标书》要突出课题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预期目标,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简要介绍研究综述、子课题负责人情况等内容,课题设计论证和研究计划合计不超过4万字。

2.要着眼服务国家需求,树立目标导向,增强问题意识,课题设计要突出研究重点,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完成时间一般为2-3年。

3.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投标人要紧紧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应着重阐明本课题设计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意义。

4.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树立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要注重采取多学科研究方法和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发挥重大课题在科研育人方面的重要作用。

5.须提交3篇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或专著),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

6.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首席专家要兑现投标时承诺,确保子课题负责人有充足的时间精力投入研究,原则上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变更。

7.投标人可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

五、其他要求

1.线上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申报系统于9月15日至23日17时开放。请投标人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

2.请于9月23日前将纸质版投标书(见附件2)报送春晖楼517室。逾期不再受理申报。联系人:丁一,联系电话:87935069

3.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科技处

2024年8月27日

 

附件【附件1: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重大专项招标选题.doc】已下载13次

附件【附件2: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投标书.docx】已下载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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