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校2025年度科研业绩申报认定工作已经开始,请尚未在学校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科创平台)中完善科研业绩的老师及时填报,并请各二级单位按时完成审核工作。学校将根据科创平台中的填报数据开展二级单位、科研平台的科研绩效评价及科研奖励发放等工作。
一、完成时间
1.各单位科研人员请于11月30日前完成业绩系统填报工作。
2.各二级单位请于11月30日前完成学院业绩审核工作。
3.科技处将于12月5日前完成全校业绩审核工作。
二、相关要求
1.本项工作依据《石家庄铁道大学科研业绩量化计分办法》《石家庄铁道大学二级单位科研绩效评价办法》《石家庄铁道大学科研平台绩效评价办法》《石家庄铁道大学科研奖励办法》等制度执行,可登录科技处首页-学校制度-科研评价中查看相关文件。
2.科研业绩统计区间为2024年12月1日~2025年11月30日。
3.科研业绩以学校科创平台的数据为准,未填报或未完整填报到科创平台的业绩将不予认定。
4.对于2024年度遗漏填报的科研业绩,可在本年度补报一次,未补报的业绩不再给予认定。
5.未在11月30日前填报、审核的科研业绩,不纳入本年度认定范畴。
三、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填报说明
1.科研项目信息,须上传完整版带章的合同扫描件(PDF版)、财务系统到账经费证明(用友软件截图)。
2.学术论文信息,须上传论文全文(PDF版)、学术诚信备案材料,并在收录附件处上传带章检索报告。若仅上传检索网络截图证明,将暂不级别评定。若该论文已通过学校审核但上述材料不完整者,须在论文收录补录功能中上传收录证明等材料(提交一次即可)。
3.知识产权类成果、获奖成果,须上传相关证书扫描件 (PDF版)。
4.科创平台11月下旬启动科研考核模块,届时须各业绩完成人及时登录,查看并确认考核分值,反馈疑问。
5.请各单位科研秘书确保进入平台的数据信息完整、准确,严格把关,督促各填报人把该提交的佐证材料提交齐全,避免重填重审等不必要的返工。
联系方式:
1.横向项目、自然类成果:赵雅坤39715;
2.自然类省级、厅局级项目:韩智铭36049;
3.自然类国家级项目及国铁项目:张玉霞39708;
4.社科类项目、成果:丁一35069;
科技处
2025年10月27日
各单位:
按照《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冀科平规〔2023〕3号)《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冀科平规〔2023〕2号)《关于鼓励京津创新主体在河北布局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冀科平函〔2023〕25号),请各单位组织做好2025年度省重点实验室和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布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及支持方向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对科技创新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平台为载体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平台建设布局坚持少而精、成体系、强能力、重贡献。各部门在对存量平台进行深入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充分论证新建平台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严把申报质量关,相同领域已有平台布局的不再新建。对运行绩效不突出的抓紧整改;按管理办法规定,符合撤销情形的,尽快按程序提出撤销申请。本年度新建平台优先支持方向如下:
一是面向重大国家战略。围绕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雄安新区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重点支持雄安新区疏解单位引入京津资源建设科技创新平台,鼓励我省创新主体与京津高校、院所和科技型企业联合建设科技创新平台。
二是面向重点产业。围绕现代化钢铁、绿色化工、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机器人、空天信息和卫星互联网、数字产业等八个重点产业及支撑学科领域,鼓励龙头企业联合京津一流创新主体申报建设科技创新平台。
三是面向重点特色产业集群。围绕我省107个重点特色产业集群(名单见附件7),支持产业集群龙头企业聚焦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个性技术突破,产学研联合申报建设科技创新平台。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平台应符合《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冀科平规〔2023〕3号)第十条、第十一条和《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冀科平规〔2023〕2号)第十条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管理办法见附件2)
2. 雄安新区疏解单位申报平台符合《关于鼓励京津创新主体在河北布局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要求的,不受注册地址和独立法人资格条件限制;不受产业领域范围限制。
3. 新建平台名称和研究方向不能与已有平台重复或近似,固定人员不能与已建平台固定人员重复。
三、申报推荐程序
按照归口管理原则,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管理部门、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和省直有关部门组织申报和推荐。
1. 平台申报。登录“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hebkjt.cn/)在“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科技计划”—“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填报有关申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并上传加盖申报单位和共建单位公章的PDF版《申报书》《实施方案》,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并进行推荐。(申报方式和流程见附件3,《申报书》《实施方案》编写模板见附件4)
2. 开展调研培育。各地市科技管理部门结合已有平台建设情况,对新建平台组织开展调研与培育,编制平台建设可行性报告,加盖公章后报省科技厅。(省直归口管理部门无须编制可行性报告,报告模板见附件5)
3. 组织推荐。各地市和省直归口管理部门择优遴选确需布局建设的省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填报《推荐排序表》报省科技厅。(推荐排序表见附件5)
四、有关要求
1. 申报材料要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严禁线上申报,不涉及国家秘密的严禁违规标密。
2. 按照诚信管理原则,申报单位和申报平台负责人诚信状况良好,企业经营正常,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3. 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归口管理部门要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新建平台名称、研究方向进行审核把关。
4. 各归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单位指导,做好政策解读、筛选、审核推荐工作,要对推荐平台名称和研究方向严格把关,重点推荐符合优先支持方向要求的平台,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推荐。
五、时间安排
依托单位填报起止时间:2025年9月25日起至10月23日24:00止。
六、咨询电话
1. 重点实验室:李岩 0311-66507798
2. 技术创新中心:郭炜辉 0311-85251011
3. 技术支持:0311-66568698、82620020
校内联系人:王 辉 0311-87935310,王志 0311-87939715
附件:
2.《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3. 2025年度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方式及流程
6. 基本条件审核要点
科技处
2025年9月28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铁路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学秘〔2024〕8号,以下简称铁路青托办法)有关规定,经铁路青托领导小组同意,中国铁道学会(以下简称学会)组织开展第八届(2025~2027年度)铁路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第八届青托)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第八届青托将评审产生不超过20名、年龄低于32岁(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可适当放宽1-2岁)为主、具有较强科技创新潜力的优秀青年,连续进行3年资助培养,支持他们在创造力“黄金期”潜心研究、深入探索,尽快成长为国家和铁路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其中:符合中国科协条件的,将依据评审排名情况及中国科协工作部署向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进行推荐。
第八届青托候选人主要通过单位推荐方式产生,推荐工作采取无纸化方式,请登录“中国铁道学会铁路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信息管理系统”(http://qtweb.crs.org.cn)(以下简称铁路青托系统),开展第八届青托申报工作。
二、推荐要求
1.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铁路青托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按照民主程序确定拟推荐候选人,学校将在一定范围公示无异议后进行推荐。
2. 我校推荐指标为1名。
3. 各单位将9月13日前将申报人姓名、手机号、电子邮箱发科技处,申请分配系统账号。
4. 各申报人于9月19日前前将推荐材料签署完整,并在青托系统完成的材料提交。
联系方式:李占华:87935023;王辉:87935310
附件【附件1:中国铁道学会关于组织实施第八届铁路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的通知.pdf】已下载98次
附件【附件2:铁路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pdf】已下载72次
科技处
2025年9月10日
2024年12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正式施行,将每年9月设立为全国科普月。今年9月,我国迎来首个全国科普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与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积极推进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深度融合,持续提升全校师生及社会公众的科学素养,根据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广泛开展首个全国科普月活动的通知》(纲要办发〔2025〕2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将依托各类科研平台,集中组织举办一系列科普活动。
本次活动以“科技改变生活,创新赢得未来”为主题,将通过实验室开放参观、实验系统现场演示、专题科普讲座、跨学科学术交流等多种形式,集中呈现学校近期取得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着力营造校园中热爱科学、勇于探索、崇尚创新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弘扬科学精神与科学家精神。具体活动安排详见附件。
诚挚欢迎全校师生及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校外人员请提前与相关活动联系人预约沟通,以便办理进校报备与接待服务。
联 系 人:王 辉 15076171760,王志 19832199100,丁一 13931868130
附件【2025年度石家庄铁道大学科普活动月系列活动安排表.xls】已下载136次
科技处
2025年9月14日
为加强科普能力建设,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促进全民科学素质提升,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将组织举办“2025年河北省科普讲解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本次竞赛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讲解大赛的形式,广泛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拉近科学与公众的距离,推动科技点亮美好生活。
二、活动主题
矢志创新发展 建设科技强国
三、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承办单位:河北梦工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四、参赛条件
参赛选手应年满16周岁,从事科普讲解工作的专职或兼职讲解员,或热爱科学传播并具有科普讲解能力的爱好者。
五、讲解选题
科普讲解选题,应结合自然科学类或技术知识类相关内容,突出宣传党的领导、展示科技成果、宣扬科技人物、讲述科技故事、阐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
1.宣传党对科技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英明决策和伟大壮举,党指引科技事业发展的光辉历史,展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取得的重大进展和突出成就、重大科技成果。
2.宣扬科学家胸怀祖国、矢志科研、甘于奉献的高尚情怀和自立自强的责任感使命感,讲述科技工作者追求真理、淡泊名利、勇攀高峰、敢为人先的创新故事。
3.阐释科学知识、科学原理、科学规律,促进公众科学素质提升,弘扬科学精神和创新精神,推动在全社会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
4.鼓励选手优先讲述河北科技人物、河北科技成果、河北创新故事。
六、赛事安排
分选手报名、赛前辅导、初筛、预赛、半决赛、选手辅导、省决赛等阶段进行。
1.报名阶段。2025年8月5日17:30前,选手通过大赛官网或扫描二维码报名(网址及二维码详见第十一项)提交相关资料、参赛视频等进行报名。
2.赛前辅导。2025年7月中旬,邀请专业评委开展赛前辅导,帮助选手确定选题、提升讲解技巧,确保选手参赛作品质量。(请选手务必添加QQ群751604349,群内接收大赛相关通知)
3.初筛阶段。2025年8月10日前,对参赛选手进行资格审查。
4.预赛阶段。2025年8月20日前,邀请专家制定预赛评分标准,并对参赛视频进行打分,公布晋级半决赛选手名单。
5.半决赛阶段。2025年9月上旬,组织半决赛,筛选出20位左右省决赛人员名单。
6.决赛辅导。2025年9月中旬,邀请专家对省决赛选手进行讲解文稿审核和形象指导。
7.省决赛阶段。2025年9月下旬,组织省决赛,邀请专业人士担任现场评委,评选出优秀选手推荐参加全国科普讲解大赛。决赛全程通过省内主流媒体直播。
七、竞赛内容
1.报名、初筛阶段。参赛选手需根据上述选题方向,提交一份自主命题讲解视频,时间不少于3分钟、不超过4分钟。讲解时,选手可通过实验、表演、脱口秀等形式,并须借助多媒体等多种手段辅助进行讲解,以丰富舞台效果。同时,根据报名网站要求,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2.预赛阶段。评委以选手提交自主命题讲解视频质量水平为唯一筛选依据。
3.半决赛阶段。半决赛以现场比赛的形式进行,比赛内容包括自主命题讲解和“我秀科普”个人展示环节两部分。
(1)自主命题讲解内容可与预赛阶段相同。
(2)“我秀科普”个人展示环节:要求选手结合背景视频,以个性化形式,展示对科普的独特见解或发现。限时1分钟。
4.省决赛阶段。总决赛共20名左右选手,比赛依次为自主命题讲解和答问两个环节。
(1)自主命题讲解内容可与预赛或半决赛阶段相同。
(2)答问环节,评委就选手的自主命题讲解内容或科学素质进行提问,选手有30秒准备时间,回答时间不少于1分钟、不超过2分钟。该环节主要考察选手的随机反应能力,以及对自主命题内容内涵掌握的深度和广度。
(3)当总决赛选手出场时,须播放30秒内选手自我介绍视频。该环节不作为比赛评分内容,视频由选手准备。
八、比赛规则及评分标准
1.预赛
预赛总分100分,评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评委分别从选手内容陈述(40分)、表达效果(40分)、整体形象(20分)三方面进行评分。内容须包含自然科学和技术知识,否则不得分。
讲解视频时长不少于3分钟,不超过4分钟,超时或少时即被淘汰。
2.半决赛
半决赛总分100分,评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超时由记分员进行扣分记录。
(1)自主命题讲解(80分)。
评判标准同预赛。
其中内容陈述30分、表达效果30分、整体形象10分。
自主命题讲解不得少于3分钟、不得超过4分钟,超时或少时10秒内(含10秒)扣1分,超时10秒后讲解终止并扣2分。
(2)“我秀科普”个人展示环节(20分)。
①科普能力(15分):要求选手热爱科学,科普使命感强,善用个人才能特色创新科普形式,对科普有独特见解或发现。考核选手对科普内涵的理解和实践创新能力。
②科普形象(5分):要求选手讲解仪态大方自然、动作得体、精神饱满、语言流畅。考核选手的传播亲和力和准确传达信息能力。
“我秀科普”限时1分钟,超时终止,不扣分。
(3)评分方式
半决赛阶段,评委现场对自主命题讲解和“我秀科普”环节进行打分。打分采用现场打分、亮分和公布成绩的方式,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数为选手的评委分数。将选手的评委分数及超时、少时扣分的分数相加,得出该选手的总分数。
若遇选手总分数相同,则按评委的第二个最高分的高低决定名次,若评委的第二个最高分相同,则按第三个最高分的高低决定名次,以此类推;若遇评委具体打分均相同,则在公证员的监督下抽签决定名次。
(4)现场监督
半决赛邀请公证员对赛事进行公证。
3.省决赛
参加决赛的20名左右选手佩戴号码牌上场比赛,依次进行自主命题讲解和答问。
决赛总分100分,评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超时由记分员进行扣分记录。
(1)自主命题讲解(90分)
在自主命题讲解和答问环节,评委分别从内容陈述(40分)、表达效果(30分)、整体形象(20分)三个方面进行评分,内容须包含自然科学和技术知识,否则不得分。
自主命题讲解限时4分钟,不足3分钟扣2分,超时10秒(含10秒)讲解终止并扣2分。
(2)答问环节(10分)
评委提问后,选手有30秒准备时间。选手回答限时2分钟,超时10秒(含10秒)回答终止,不扣分。
(3)评分方式
省决赛阶段评委现场对自主命题讲解和答问进行综合打分,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数为选手自主命题讲解和答问环节的得分。打分采用现场打分、亮分和公布成绩的方式。评委不对选手的时间使用情况进行记录,由记分员进行记录。将评委分数及超时、少时扣分数相加,得出该选手的总分数。若遇选手总分数相同,则按评委的第一个最高分高低决定名次,以此类推;若遇评委具体打分均相同,则在公证员的监督下抽签决定名次。
4.决赛监督
公证员全程监督比赛过程,并对比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投诉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九、奖项设置
1.个人奖项:一等奖,决赛评选出的前3名选手;二等奖,决赛的第4—10名选手;三等奖,决赛后10名左右选手;优秀奖,半决赛中第21—50名左右选手;“最佳风采奖”,通过决赛现场网络投票、筛选出2位得票最多的选手。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及“最佳风采奖”选手将获得获奖证书。
2.优秀组织奖:奖励本次大赛的优秀组织单位。
十、媒体宣传
邀请河北省内主流媒体对活动进行报道,冀时客户端、河北广播电视台视频号等网络媒体对赛事进行直播、报道和宣传。
十一、有关要求
1.选拔推荐。活动包括两种报名方式,一是单位推荐,二是社会报名。
单位推荐: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科技行政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以组织初赛等形式,选拔推荐高水平选手参加全省比赛。
社会报名:选手应为河北省内工作或常住人员。
注:参赛选手只可选择一种报名方式,只可选择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科技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的其中一处报名参加省赛。报名表信息缺漏(如不填写日期、不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处不签名等)不予受理。
2.参赛费用。选手的食宿、服装、道具等由选手和单位自理,培训费、比赛费等由承办单位承担。选手的食宿费用确有困难的,可由个人或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主办方同意,由承办单位解决。
3.报送资料。
(1)大赛报名表(盖章扫描件)。
(2)原创视频。视频使用MP4等通用编码格式,画面比例16:9,全高清1920*1080,帧率25,大小在300M及以下。
4.参赛方式。2025年8月5日17:30前,登录大赛官网或扫描二维码,按要求上传视频及相关资料。
报名网址:https://aigc.asxkcm.com/2025hbkp?&_=flag
报名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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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联系方式。为方便各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各单位领队、选手与组织方沟通交流,请务必加入QQ群:751604349,注明“姓名+单位”。
承办方联系人:苏敏 郭奕君
电话:0311—87116833 87116839
主办方联系人:宋俊娜 张勇
电话:0311—85803093 66509176
校内联系人:李占华 18713151320
附件:
附件【附件1.2025年河北省科普讲解大赛选手报名表(推荐报名).doc】已下载9次
附件【附件2.2025年河北省科普讲解大赛选手报名表(社会报名).doc】已下载4次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