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国铁科法〔2014〕24号)规定,《铁路拱桥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请组织有关人员研究,现发送我校征求意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意见要求

反馈意见包括序号、章条编号、修改意见内容以及修改原因说明,具体参见附件2(征求意见表)。

《铁路拱桥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

二、时间安排

2024年8月26日前将《标准征求意见表》(二级单位无需盖章,科技处汇总后统一盖章)提交至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联系人:李保琦  35310

 

附件【附件1:《铁路拱桥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docx】已下载48次

附件【附件2:征求意见反馈表.doc】已下载9次

科技处

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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