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家庄铁道大学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支持计划管理办法》(铁大科〔2021〕129号)的文件要求,经专家评审,评选出我校拟资助的2024年度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现将拟资助项目负责人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4年4月25日至5月1日,共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通过邮箱方式,向科技处反映。反映邮件应属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
拟资助项目人员名单:熊清清、康迎杰、靖洪淼、廖昕、王宝森、李姣、王雅茹、刘振亮、张艳辉、樊世旺、张先贺、白晨明、高天、孙志棋、杨志浩、马德良
联系人及电话:张玉霞 87935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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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2024年4月25日
各有关单位:
即日起开始受理2023年度拟结题项目验收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说明如下:
一、受理范围
截至2023年12月应结题验收的各类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其中,申请提前验收的项目请登录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方网站项目管理系统(https://jjxt.hebkjt.cn:8001/)查看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需填报验收申请,审核未通过的无需填报验收申请。
二、填报要求
1.申请人通过管理系统(https://jjxt.hebkjt.cn:8001/)在线填写验收申请,按照系统中注明的提示,认真、准确、完整填写。
2.应结题验收的各类项目需完成项目专项经费和配套经费支出进度以及项目计划书各绩效目标和指标。
3.项目执行期到2023年12月的应填未填验收申请的项目,由承担单位或依托单位提出项目终止或撤销申请。
4.项目专项经费1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可采取自主验收,需自主验收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统一在线申请,同时按要求准备验收材料。
5.项目承担单位、依托单位负责本单位验收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审核。
三、材料要求
项目验收申请材料经基金办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带有“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水印的纸质版。根据《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规定,需准备验收材料为:
1.验收申请表;
2.自评价报告(验收总结报告);
3.科技报告;
4.经费决算表(项目专项经费50万元以下的项目)或项目经费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报告(项目专项经费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
5.项目负责人、承担单位及依托单位承诺页及相关成果附件(即成果佐证材料)。其中,基金资助项目产生的研究成果(论文、著作等)应当标注“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英文:Supported by Hebei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字样及项目编号(项目编号应突出显示),未标注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编号或与资助项目研究内容无关的研究成果不计入项目成果。
6.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原始记录”包括资助项目实施情况中的测试、计算或检测结果的复印件;项目执行中或实验中的照片记录等,应注意保护知识产权,不得出现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需编制目录和页码,以压缩包(.rar)格式传至系统。
验收材料1、2、4、5需提交纸件,3、6不需要提交纸件。
项目验收申请纸质材料须用A4纸双面打印,白色封皮胶装,一式一份,装订次序为“验收申请表”、“自评价报告”、“经费决算表”、“项目负责人、依托单位及承担单位承诺页”及相关“成果附件”(应编制目录和页码)。加盖承担单位和依托单位公章,由依托单位审核并提交验收会议,会议材料由项目承担单位留存备查。
四、其他要求
1.本次应验收项目需通过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hebkjt.cn/)-项目申报人入口登录,申报人登录系统后,在“过程管理”-“科技报告”-“科技报告呈交”栏目填报科技报告(报告类型选择最终报告)。待项目验收通过以及科技报告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验收证书。
2.请各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清单见附件)抓紧时间填报验收申请,网络在线填报截止4月14日,科技报告网络在线填报截止5月10日下午17:00。逾期未完成网上提交验收申请材料的,按《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张玉霞 87935069
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科技报告填报)
张琳 0311-85811970
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
技术支持 0311-66568698 8262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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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2024年4月3日
各有关单位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24年重大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启。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本次课题申报的选题范围分为十六项,申请人可在指南规定的研究题目范围内选题申报,具体内容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 课题最终成果为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课题研究成果需在显著位置标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重大课题”字样(具体成果要求见附件1)。
(2) 课题负责人应当具有副高级以上(含)职称,曾主持并完成过至少一项部级或省级课题。一人限申报一项课题,同一研究内容不得多头申报。
(3) 申请人请于2024年5月6日12:00前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重大课题申报书》(附件2),一式三份,交科技处517室。
联系人:丁一 87935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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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重大课题申报书》.docx】已下载22次
科技处
2024年4月23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依据《石家庄铁道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学校设立“石家庄铁道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现就2024年度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是使用省级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由我校自主选题确立的科研项目,重点面向男38、女40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在此基础上放宽2周岁)有自主创新潜质的青年教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开展自主选题探索性研究。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为我校在职专业技术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优良师德,为人师表(如存在学术不端、学术腐败等问题,实行“一票否决”)。
2.申请人连续 3 年申请国家自然科学(社科)基金或省自然科学(社科)基金均未获得资助,且未获得其他校外科研项目(C 级及以上)支持。
3.近3年科研量化积分总和不少于50分。
4.申请项目应吸纳我校在校生不少于3名作为项目组成员。
5.项目负责人只能牵头一个项目,作为团队成员合计不得超过2个项目。
三、资助期限和标准
1.项目执行期为2-3年。
2.资助经费:自然科学类3万元,人文社科类1万元,资助经费根据计划任务书预算分年度拨付,经费使用严格按预算执行。
四、结题要求
1.科研业绩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至少新增获得1项B3级及以上项目支持。
(2)各项科研业绩量化积分不少于200分。
2.参与项目研究的学生有明确的任务分工和具体的研究工作。
五、申报要求
1.各申请人请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书(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由各单位汇总后,请于2024年4月17日前,将申请书(附件2)、业绩表(附件3) 和汇总表(附件4)签字盖章后,报送春晖楼科技处517项目管理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以“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申报-院系”为主题发送至科技处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为方便各位申报人员,佐证材料无须提供,所有科研成果均以学校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科创平台)中审核认定为准。
2.确定资助的项目,须填写上报《石家庄铁道大学基础科研业务费项目任务书》(附件5)一式3份。填写时间待评审后另行通知,注意编制科学的经费预算,制定合理的经费使用计划,任务书由学校盖章后生效。
联系人及电话:张玉霞 87935069
附件【1. 石家庄铁道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pdf】已下载49次
附件【2. 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书.doc】已下载52次
附件【3. 2024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申报人员业绩明细表.xlsx】已下载45次
附件【4. 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汇总表.xls】已下载37次
附件【5. 基础科研业务费项目任务书.doc】已下载45次
科技处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