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及要求,现启动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类项目2024年6月集中受理结题的工作,现将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本次课题结项受理范围为:2024年及以前立项尚未结题且未被撤项的教育厅各类人文社科类课题。
二、注意事项
1. 项目负责人是否按照项目任务书的要求,完成了研究任务。
2. 最终研究成果与立项时批准的“最终成果形式”是否相符,不存在署名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经费开支是否合理合法等。
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结项。
(1)在规定的项目周期内未能如期完成研究任务者;
(2)造假和剽窃他人成果;
(3)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负责人或研究课题;
(4)存在经费挪用、违规使用等问题。
三、结题材料
结项流程及要求见附件1和附件2。以院系为单位提交如下材料:
1. 纸质版材料:按顺序装订,1份,左侧装订;封面见附件2,蓝皮加厚。
(1)《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其中,经费支出表盖财务处章,见附件3;
(2)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3)最终研究成果复印件(最终研究成果原则上至少须有1篇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并标明“河北省高等学校社科研究××年度项目”字样和课题立项编号);
(4)不能按时结题的,需填写《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变更审批表》(A4纸打印,一式3份),见附件4;
注:社科类结题证书只体现最终研究成果里出现的著者姓名,具体顺序负责人按照实际贡献排序。项目如需增加参研人,必须有此人带有标注项目来源的成果,并及时填写变更申请表。
2. 电子版材料:
(1)汇总表1份,见附件5;
(2)整套纸质版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待省教育厅返回带公章材料再扫描,以课题编号命名,整套结题材料扫描为一个PDF)。
四、报送时间
请各院系认真组织本单位应结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及时提交结项材料,并于2024年6月14日前将以上纸质版材料报送科技处517,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邮箱kjcskb@stdu.edu.cn(邮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学院+教育厅人文结题),逾期不再办理。
联系人及电话:丁一87935069。
附件【1.人文社科项目结题流程.doc】已下载96次
附件【2.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项目结题要求.doc】已下载82次
附件【3.终结报告书.doc】已下载53次
附件【4.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变更申请表.doc】已下载35次
附件【5.人文结项汇总表.xls】已下载39次
科技处
2024年5月31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关于改进省属高校资金预算管理和使用的九条措施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及要求,现启动2024年度河北省教育厅自然类项目第一次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本次课题结项受理范围为:执行期截至2023年12月份的自然类项目。
二、结题验收流程
1.项目负责人登录科技处首页-科研项目-办事指南-河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自然类)—结项流程(https://kjc.stdu.edu.cn/index.php/kyxm/1698-2022-04-19-02-14-20)、下载填写验收材料(已更新),提交至所在学院。
2.项目验收以任务书为依据,项目所在学院(系)负责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初评估。初评通过后,统一将验收材料及《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报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
3.科技处形式审查通过后,所在学院(系)根据项目研究领域、项目类型,组织专家验收。验收前所在学院(系)需提前一周报科技处。
4.重点项目、青年拔尖项目及其它支持经费大于10万元(含)的项目原则上采用会议验收方式进行验收;涉密项目不能采取函审验收方式验收;其他项目可采取函审方式进行验收。
5.采用会议或函审验收方式结题时,验收专家一般不少于5人(专业领域、校外不同单位)。验收专家须有一位副高级及以上的会计师,其余验收专家须取得教授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项目承担单位、合作单位及其他与项目有利益关系的人员不能作为验收专家。
6.专家验收通过后,负责人打印最终版纸质材料至学院,由学院统一交至科技处。
三、验收材料:
(1)河北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封皮及目录)
(2)河北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3)项目验收大纲(函审/会议验收);
(4)项目任务书;
(5)项目工作报告;
(6)项目技术(研究)报告;
(7)项目经费决算表(财务、审计签字盖章齐全);
(8)与项目成果有关的重要数据、技术资料、专利、专著、知识产权协议、论文和照片资料等;
(9)涉及技术、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技术检测报告、用户报告等。申请成果鉴定的,可与验收工作同时进行,成果鉴定按照《国家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执行。
(10)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验收证书(项目负责人需填写部分)
(11)项目在研期间有预算调整、课题组成员更换等变更行为、或已申请延期结项的,须提供相关申请审批表。
(12)采用函审验收方式结题时,各函审专家须填写《高校项目验收函审表》。
四、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是否按照项目任务书的要求,完成了研究任务。
2.最终研究成果与立项时批准的“最终成果形式”是否相符,不存在署名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经费开支是否合理合法等。
3.项目产生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验收(鉴定)资料等,均应标注“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资助及项目立项编号”,英文标注应包含:“Funded by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roject of Hebei Education Department”字段及项目立项编号。未标注的,不能作为验收依据。同一成果标注不能同时出现两个及以上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编号,论文收录证明以正式的检索报告为准。
4.项目经费支出情况须达到80%。
5.不能按时结题的,需填写《高校项目延期申请表》(A4纸打印,一式2份),见附件2;项目如需增加参研人,必须有此人带有标注项目来源的成果,并及时填写《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变更审批表》(附件3)。
6.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不予通过验收:
(1)未完成任务书中的研究任务;
(2)提供的验收材料、数据不真实;
(3)擅自修改任务书的考核目标、内容、技术路线;
(4)研究过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
(5)任务书中标明产生的有关论文、专著等成果未标注“河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资助”;
(6)项目存在经费挪用、违规使用等重大问题。
五、时间安排
2024年6月14日前,各学院将验收材料统一交科技处形式审查,需延期结题项目提交延期申请。
联系人及电话:赵雅坤39715。
科技处
2023年5月31日
附件【1.教育厅自然类项目结项汇总表.xls】已下载73次
附件【2.高校项目延期申请表.doc】已下载34次
附件【3.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变更审批表.doc】已下载27次
各有关单位:
河北省统计局2024—2025年度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工作已开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4-2025年度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类别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有经费资助,指导项目经费由申报者自筹。
二、申请条件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指导课题研究的能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承担项目研究;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且不具有博士 学位的申请人需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2024-2025年度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作为负责人只能申请一个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还可参与一个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申请。2.在申请项目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有未结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的(在2024年6月25日之前没有取得结项证书),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新的项目。
三、网络申报要求
项目申请人在“河北省智慧统计——课题管理系统”首页填写《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按照要求填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至6月30日。用户登录网址:http://tjj.hebei.gov.cn/dsfa/HeBeiLogin/views/loginHB.html,手机号注册,即可登录“河北省智慧统计——课题管理系统”。系统于申请时间段内开放申报功能,逾期功能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四、报送要求
请项目申请人下载《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按要求签名、盖章。于6月27日18:00前送至春晖楼51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联系人:丁一 87935069
附件【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2024—2025年度课题指南.pdf】已下载76次
科技处
2024年5月29日
各相关单位:
2024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第一次结项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本次课题结项受理范围为:2023年度立项的课题;2021年度、2022年度立项并申请延期的课题;2019年度以来,以著作形式结项且总研究周期不超过5年的课题。
二、申报流程
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需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提出结项申请,非本课题组人员的成果、不符合结题要求以及与本课题无关联的成果不作为结项材料提交。结项审批书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由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至省社科院学会工作处(原则上不接收个人申报)。
三、材料报送
按照《结项审批书》(附件1)封二的要求制作纸质版评审材料2份;填写《结项登记统计表》(附件2)、如有延期情况请填写《申请延期登记汇总表》(附件3);《变更审批表》(附件4)如无变更事项的可不填。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均发送至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纸质版材料送至春晖楼517室。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4年6月26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丁一 87935069
附件【1. 结项审批书.doc】已下载26次
附件【2. 结项登记统计表.xlsx】已下载12次
附件【3. 申请延期登记汇总表.xlsx】已下载8次
附件【4. 变更审批表.doc】已下载11次
科技处
2024年5月31日
各有关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十五五”前期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人社领域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围绕“十五五”期间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高层次人才集聚培养、技能人才扩容提质、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高人社公共服务能力水平以及推进京津冀人社协同和雄安新区人社事业创新发展等重点工作开展政策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研究,形成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研究成果,为做好我省人社“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选题可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十五五”前期研究课题目录》(见附件1)适当细化调整,也可结合人社领域重大改革、重点工作自拟题目申报。超出人社工作职能范围或关联不大的选题将不予立项。
二、申报要求
1. 课题申报者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协调的能力。每位申报者只能主持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已被其他单位立项的不得多头申报;承担历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研究课题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本次课题项目。鼓励人社系统上下开展纵向合作,加强与有关部门横向合作,联合开展调查研究,集中攻关研究解决人社事业发展中的重大课题。推荐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对申请者的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等内容进行认真审核把关,从严控制申报数量,提高申报质量。每单位最多限报5项。
2. 课题最终成果需包含不少于1万字的研究报告,要求政治立场明确,主题鲜明,论点突出,论述有据,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体现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实际问题,注重用数据、用案例说话,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针对性政策举措建议和具体可行的实现路径。
3.课题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如公开发表、出版专著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单位)呈报,需注明“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研究课题支持项目及课题编号”,不得同时标注其他项目支持字样。除专门约定外,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拥有课题研究成果的处置权。
三、申报方式
1. 申报人登录“课题申报及评审管理系统”线上填写《2024年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网址,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下载打印并盖章。课题申报及评审管理系统使用手册(见附件2)操作视频可在系统首页下载,系统申报时间为5月29日-6月5日,逾期系统将关闭。请各位老师务必于6月3日18:00前完成系统填报。
2. 本次课题申报项目类别统一选择第5项“系统行风建设、公共服务和其他综合性工作”并在课题名称后面括号注明“十五五课题”。
3. 本年度课题申报采用线上、线下同步进行方式。个人申报者通过“课题申报及评审管理系统”在线填写申请材料,经校科技处审核后下载打印申报书一份(A3中缝装订),于6月4日18:00前春晖楼517室。
联系人: 丁一 87935069
附件【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十五五”前期研究课题目录.doc.doc】已下载73次
附件【2.课题申报及评审管理系统申报单位及申报人使用手册.docx.docx】已下载18次
附件【3.课题研究注意事项.doc.doc】已下载20次
科技处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