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依据《石家庄铁道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学校设立“石家庄铁道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现就2024年度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是使用省级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由我校自主选题确立的科研项目,重点面向男38、女40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在此基础上放宽2周岁)有自主创新潜质的青年教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开展自主选题探索性研究。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为我校在职专业技术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优良师德,为人师表(如存在学术不端、学术腐败等问题,实行“一票否决”)。

2.申请人连续 3 年申请国家自然科学(社科)基金或省自然科学(社科)基金均未获得资助,且未获得其他校外科研项目(C 级及以上)支持。

3.近3年科研量化积分总和不少于50分。

4.申请项目应吸纳我校在校生不少于3名作为项目组成员。

5.项目负责人只能牵头一个项目,作为团队成员合计不得超过2个项目。

三、资助期限和标准

1.项目执行期为2-3年。

2.资助经费:自然科学类3万元,人文社科类1万元,资助经费根据计划任务书预算分年度拨付,经费使用严格按预算执行。

四、结题要求

1.科研业绩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至少新增获得1项B3级及以上项目支持。

(2)各项科研业绩量化积分不少于200分。

2.参与项目研究的学生有明确的任务分工和具体的研究工作。

五、申报要求

1.各申请人请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书(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由各单位汇总后,请于2024年4月17日前,将申请书(附件2)、业绩表(附件3) 和汇总表(附件4)签字盖章后,报送春晖楼科技处517项目管理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以“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申报-院系”为主题发送至科技处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为方便各位申报人员,佐证材料无须提供,所有科研成果均以学校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科创平台)中审核认定为准。

2.确定资助的项目,须填写上报《石家庄铁道大学基础科研业务费项目任务书》(附件5)一式3份。填写时间待评审后另行通知,注意编制科学的经费预算,制定合理的经费使用计划,任务书由学校盖章后生效。

联系人及电话:张玉霞 87935069

 

附件【1. 石家庄铁道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pdf】已下载48次

附件【2. 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书.doc】已下载51次

附件【3. 2024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申报人员业绩明细表.xlsx】已下载44次

附件【4. 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汇总表.xls】已下载36次

附件【5. 基础科研业务费项目任务书.doc】已下载44次

 科技处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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