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第十九届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本届评选河北作者于规定时限内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完成的研究成果,包括:著作(专著、译著、教材、古籍整理文献、普及读物、工具书等);论文;研究报告。具体要求详见《第十九届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评选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附件1)。
2.参评成果须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完成,以首次正式出版、发表或批示采用时间为准。上一届评选没有申报,且没有作为已获奖成果的支撑材料参评的2020至2021年完成的成果,如果在2022年后取得新的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在学术领域产生新的重大影响,也可以申报。
二、查重要求
1.申报人请按要求填写《第十九届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附件2),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并对填报内容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所申报著作和研究报告成果须在中国知网进行查重,复制比不超过25%。为统一检测标准,中国知网查重的检测范围应涵盖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中国专利全文数据库、互联网资源、英文数据库(涵盖期刊、博硕、会议的英文数据以及德国Springer、英国Taylor&Francis期刊数据库等)、港澳台学术文献库、优先出版文献库、互联网文档资源、图书资源、机构自建对比库等。
3.检测文本内容应与申报成果一致。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书》:一式二份(附电子文档),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成果:一式二份(至少一份原件)。译著(译文)须提交中文、外文两种文本。非中文撰写的成果须提交原作品,并附中文译文,篇幅较大的附不少于5000字的中文内容提要。获批示采用的,须提供批示件(申报成果应与批示件一致)和采用证明。
3.佐证材料:单独装订,一式二份(附电子文档),封面和骑缝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包括①佐证材料目录(含页码);②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与申报成果紧密相关、有代表性的、能够反映成果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反响材料和佐证材料,避免过多罗列;④其他根据《实施方案》要求需要提供的材料。
4.著作和研究报告成果须提供中国知网查重报告单:一式二份。须提供完整的简洁版报告单(不含原文),不能只提供报告单首页。申报人须在报告单首页手写注明“检测文本内容与成果一致”并签字。报告单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5.《第十九届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附电子文档)。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组织项目申报人详细阅读《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2.请各学院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学术诚信监督,并签署《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意识形态和科研诚信审核表》(附件4)。
五、时间要求
1.电子材料:电子版《申报书》(以“申报书-申报人姓名+一级学科”命名)、佐证材料(以“佐证材料-申报人姓名+一级学科”命名)和《汇总表》(以“社科奖+学院名称”命名),并请于2月12日17:00前由学院统一汇总发送至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2.纸质材料:请于2月17日17:00前由学院统一报送至春晖楼517室,所有报送材料原则上不退还。
联系人:丁一 联系电话:87935069
附件【1.第十九届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评选实施方案(标黄).pdf】已下载33次
附件【2.第十九届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申报书.doc】已下载17次
附件【3.第十九届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doc】已下载8次
附件【4.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意识形态和科研诚信审核表.doc】已下载0次
科技处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