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省科技奖励评审专家队伍建设,确保省科技奖励专家库容量合理、专家信息准确、专业结构完整,保障省科技奖励评审的专业性、权威性,河北省科技厅于近期组织开展省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库省内专家征集和信息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和不良信用记录。

2.客观公正,作风严谨。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坚持原则,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保密观念,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评审工作。

3.热心科技奖励工作,积极参加评审活动。

4.活跃在科研一线或生产一线的科技人员,精通所从事学科、领域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内外最新发展动态,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5.企业专家应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科研院所、高校、医疗机构专家等应具有正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省直有关部门专家应为现任正处级以上职务的科技管理人员。

6.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8年1月1日后出生,院士除外)。

(二)优先入库条件

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的专家优先入选专家库:

1.“两院”院士;

2.国家级人才工程计划入选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燕赵黄金台聚才计划中的高端人才、省管优秀专家、“巨人计划”领军人才。

3.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行业骨干企业、转制院所、科技型上市公司等企业的总工程师、技术总监和技术骨干;

4.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主要完成人,近三年省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前三名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名完成人;

5.省属高校校级领导,内设学院院级领导;

6.中央驻冀及省属科研院所院级领导;

7.省三甲医院院级领导,省三甲医院科主任;专业主委、副主委、候任主委;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

8.相关学会、协会的会长、副会长。

二、有关要求

专家库征集专家及更新信息采用推荐单位推荐、省科技厅审核、专家完善个人信息的方式进行,推荐专家无名额限制。

1.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加强对专家推荐和信息更新工作的组织,尽量不要遗漏符合条件的专家,扩大专家推荐范围,并填写《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1)。

2.由于奖励库专家条件与以往有所变化,因此目前已在奖励专家库的专家仍需进行重新审核推荐。

3.奖励专家库中符合条件、信息完整的专家,将参与我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等有关工作;不符合条件、信息不完整的专家,将从专家库中删除。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请于5月18日前提交《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至指定邮箱,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科技处。

联系人:赵雅坤39715

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科技处   

2023年5月5日

附件【1《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doc】已下载9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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