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石家庄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大力加强科技创新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石传〔2022〕18号)和石家庄市科技局《关于征集驻石院所承担国家级重大专项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就组织征集我校承担2022年度国家级重大专项情况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作为第一主持单位承担的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重大专项。

二、申报材料

1.国家级重大专项奖励申报材料

(1)国家级重大专项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

(2)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3)国家级重大专项立项批复;

(4)国家级重大专项项目任务合同书;

(5)国拨经费到账证明材料;

(6)其他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时间及报送要求

各单位请于2023年4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报送春晖楼517室,电子版发至邮箱。

联系方式:赵雅坤 36049

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科技处     

2023年3月30日

附件【1、国家级重大专项奖励资金申请表.docx】已下载29次

附件【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x】已下载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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