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推动提升河北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效能,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印发的《关于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的实施办法》(冀市监规〔2021〕6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就征集推荐技术调查官人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省各相关技术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征集技术调查官人选,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相关技术领域教育背景或工作经验,取得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含)以上,或取得国知识产权局专利预审员资格,业务能力突出;

(四)身体健康,能够按要求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等工作。

《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人员,不得作为技术调查官推荐人选。

三、推荐程序和时间要求

(一)推荐技术调查官人选应填写《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技术调查官推荐表》,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同时附送被推荐人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被推荐人应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请于2022年3月28日前将推荐表的word版、PDF版(带章扫描件)以单位+姓名+技术领域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书面材料交至科技处517室。

联 系 人:赵雅坤  0311-87936049

 

   科技处    

2022年3月18日

附件【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技术调查官推荐表.docx】已下载4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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