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工业和信息化 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联规〔2024〕122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依托资助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国科金发计〔2024〕145号)要求,结合我校《石家庄铁道大学科研助理岗位管理办法》(铁大人〔2020〕229号)要求,现就依托资助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助理设置范围

依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项目(尤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等A1、A2类科研项目,以下简称资助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就业是促进就业的有力手段,也是深化科研项目管理改革的重要抓手。

二、科研助理职责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各类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学术助理、财务助 理以及博士后研究等工作的人员。

三、科研助理岗位开发服务

各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积极吸纳毕业生参与科研项目的研究和辅助管理等工作,充分挖掘、积极开发依托资助项目的科研助理岗位,鼓励协调多个项目联合设置科研助理岗位。对于新立项资助项目,应结合科研助理的聘用情况认真测算经费需求,据实列支;在研资助项目如需调整预算,可按规定调整。依托已通过验收或已准予结题的资助项目设立的科研助理岗位,经费中“劳务费”科目及结余资金均可用于科研助理的劳务性报酬等支出。

四、工作情况报送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宣传,加大保障力度,积极引导本单位资助项目负责人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定期掌握本单位科研助理岗位有关情况,研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最大限度吸纳有志于投身科研事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

请各单位于7月14日前将之前依托各级各类项目及平台设置的科研助理岗位情况(详见附件)发送至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附件【附件-2024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表.xlsx】已下载66次

                                                                    科技处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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