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24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启。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本项目重点支持文化数字化、现代舞台艺术、智能公共文化服务、沉浸式文化和旅游、文化和旅游装备设备等领域的科技创新,支持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技术集成应用创新,支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科技成果向行业转移转化,推动新业态、新模式等创新发展。

2.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969年1月1日后出生,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不含合作单位)在职人员。

3. 申报项目应具有前期工作基础,已完成可行性研究。不支持已完成项目。申报项目应明确项目目标、主要内容、组织实施思路及工作进度安排,科学设置考核指标。

4. 鼓励“产学研用”各类主体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须有联合申报协议,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项目执行时间和经费

项目实施周期为1—2年。申报项目须有自筹配套资金。文化和旅游部在受理推荐后,组织形式审查和评审,择优遴选后委托实施,根据体量等情况支持5-10万元

三、报送材料和方式

申报人应认真阅读《2024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填写《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二份),《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并于6月11日前交科技处517室,电子版(含公章的PDF扫描版本)发送至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联系人:丁一 ,联系电话:87935069

 

附件【1、2024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实施方案.doc】已下载46次

附件【2、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doc】已下载41次

附件【3、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项目汇总表.doc】已下载8次

科技处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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