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省科普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科普示范基地普及和传播科学文化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冀科政规〔2022〕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第四批省级科普示范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参照《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分类条件进行申报。拟申报基地的基础条件、工作特色和已有成效,应予以充分体映,将作为基地认定和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

二、申报方式、程序

(一)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实施无纸化申报。各申报单位、归口管理部门通过登录“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s://kpjd.hebsti.cn/),进行在线申报和审核。申报时应同时上传签字盖章页及相关附件材料。

(二)申报程序

1. 用户注册。首次申报科普示范基地的单位,需自行注册单位管理账号,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登录系统后须如实完善本单位有关信息后再进行其他操作。管理账号是申报单位上传开展科普活动等相关资料的登录钥匙,需专人保管使用。

2. 设置填报子账户。申报单位管理员为拟申报基地分配子账户,各子账户应独立填报,同一申报单位可设置多个填报子账户。

3. 填报申报材料。拟申报基地通过登录子账户,在线填写《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申报表》并上传相应附件材料,填写完成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4. 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对所辖拟申报基地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提交至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5. 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提交至省科技厅。

6. 上传盖章页。归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下载带“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水印的申报书,将盖章页部分完成签字、盖章后上传至管理系统。

三、申报材料

1. 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申报表;

2. 相关佐证材料(包括开展科普活动相关图片资料,投入科普经费佐证等);

3. 反映基地建设情况的视频资料(播放时长不超过5分钟,内嵌语音解说);

4. 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佐证材料。

四、有关要求

1. 明确分类。申报单位应根据科普示范基地的分类条件,结合自身实际找准所属基地分类后申报。

2. 如实申报。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实事求是填报有关内容,不得弄虚作假。

3. 加强组织。各归口管理部门认真做好科普示范基地申报的组织、指导工作,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

4. 按时申报审核。拟申报基地填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17:00,申报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8日17:00,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0日17:00。

5. 统一推荐。请各归口管理部门于2025年2月21日17:00前,以正式公函形式将审核推荐的基地清单报送省科技厅。管理系统和公函均推荐的基地方可进入认定评审范围。 

联 系 人:王志 王辉

联系电话:0311-87935310 

 

附件【1.申报注意事项.doc】已下载23次

附件【2.申报省级科普示范基地的名称规范原则.doc】已下载15次

科技处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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