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2024年度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结项受理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结项范围

1.清理项目:2021年立项未结项的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对逾期未报的项目,将不再受理该项目的结项手续,按撤项处理。在本次结项期限前提交结项的项目,经评审,成果质量等不符合结项要求的,将终止项目研究。对被终止的项目,负责人从被终止的当年度起两年内不得申报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从撤项的当年度起三年内不得申报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

2.结项项目:2022年和2023年立项的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

3.2022年立项的项目应结尽结。2023年立项未完成预期成果目标的项目,须在管理系统提交延期申请,延期不得超过1年。

二、结项条件

(一)申请结项的项目最终成果须符合以下条件

1.论文,要求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至少1篇;

2.研究报告,一般要求1万字以上,其主体核心内容公开发表。(总文字复制比一般不超过12%,提供查重报告);

3.著作,一般要求10万字以上。项目负责人须为第一作者。

(二)项目研究成果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进入决策,可直接申请结项

1.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并有明确采纳要求的项目(须在批示页显著位置注明“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字样);

2.被省委、省政府及其综合部门重要文件吸收的;

3.转化为省委、省政府及其综合部门重要政策措施的;

4.被省级人大常委会机关立法时采用的。

三、结项程序及材料

1.本年度结项采用线上线下方式同时进行。

2.线上申请登录“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管理系统”(http://hbwlkyglxt.hebeitour.com.cn/),按《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管理系统结项流程》申请线上结项鉴定,该项目最终研究成果与立项申请书、鉴定审批书中承诺的成果形式一致。

3.项目负责人统一按以下目录组织纸质结项材料

(1)《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鉴定结项申请书》;

(2)《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申请书》复印件;

(3)《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4)项目研究成果简介;

(5)项目研究阶段性及最终成果;

(6)研究成果转化及社会反响材料;

(7)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执行变更申请书(申请过纸质变更的项目提交)。

4.相关文件材料可在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管理系统主页上查询、下载。系统技术咨询电话:高旭梦 13400495575;王鹏 18633079323。

四、其他要求

1.线上申请和纸质材料集中受理时间时间均截至5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2.纸质材料一式五份,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按上述顺序编排,左侧胶装成册,封面加厚,在结项审批书声明和结项报告处手写签名

3.材料研究成果为著作的,可将著作单放。进入决策的项目,注明免于鉴定的理由,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丁一,87935069,春晖楼517室(科技处)

 

科技处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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