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铁道学会《铁路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学秘〔2024〕8号,以下简称铁路青托办法)有关规定,经铁路青托领导小组同意,中国铁道学会组织开展第九届(2026~2028年度)铁路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第九届青托)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第九届青托将评审产生不超过20名、年龄低于32岁(1994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可适当放宽1-2岁)为主、具有较强科技创新潜力的优秀青年,连续进行3年资助培养,支持他们在创造力“黄金期”潜心研究、深入探索,尽快成长为国家和铁路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其中:符合中国科协条件的,将依据评审排名情况及中国科协工作部署择优推荐。
第九届青托候选人主要通过单位推荐方式产生,推荐工作采取无纸化方式,请登录“中国铁道学会铁路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信息管理系统”(https://qt.crs.org.cn)(以下简称铁路青托系统),开展青托申报工作。
二、推荐要求
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铁路青托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按照民主程序确定拟推荐候选人,学校将在一定范围公示无异议后进行推荐。
2.我校推荐指标为1名。
3.各单位于7月5日前将申报人姓名、手机号、电子邮箱发科技处,申请分配系统账号;学校将于7月7日前完成账号分配。
4.各申报人于7月30日前前将推荐材料签署完整,并在青托系统完成材料提交。
联系人:李占华;联系电话:87935023;联系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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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2026年7月1日
各相关单位:
中国铁道学会工程管理分会拟于2026年7月召开新质生产力赋能铁路建设高质量发展交流会议。现面向各成员单位开展论文征集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稿主题
本次征稿紧扣新质生产力赋能铁路建设高质量发展核心,聚焦铁路建设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趋势,设置以下5个征稿方向:
(一)铁路建设新质生产力理论框架与高质量发展路径。
(二)铁路勘察设计空天地一体化与数字化智能技术创新。
(三)铁路工程智能建造与隧道施工全工序机械化技术。
(四)铁路建设绿色低碳建造技术与生态环保实践。
(五)铁路建设全生命周期智慧管理与质量安全管控。
二、投稿须知
(一)论文稿件须为中文,并提供中英文摘要,内容围绕论坛主题,具备学术或实用价值,未在国内外学术期刊或会议公开发表过。
(二)论文须按照排版模板进行排版,建议篇幅6-10页, 稿件为word 电子文档,具体要求与格式详见附件。
(三)论文须于2026年5月30日前提交至联系邮箱。投稿邮件中需要明确投稿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投稿联系人需保持邮箱和手机畅通,及时跟进论文状态及后续相关事宜。
联系人:陈泽 010-51842067 18302235236
联系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0号综合楼508
邮编:10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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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2026年5月12日
各单位:
为加强专家库动态管理,优化在库专家结构,更好发挥专家在科技创新中的决策咨询作用,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服务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的通知要求,现统一组织开展在库专家信息更新及新增专家征集工作。
一、操作方式
(一)在库专家信息更新
1.省科技厅将向在库专家发送提醒短信。专家根据短信中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s://kjt.hebei.gov.cn/),依次点击进入“科技管理”—“科技计划”—“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科技专家库”—“在库专家信息更新”,更新完善个人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并确认提交。本次未登录更新信息的专家,将从专家库中移除,请各位专家注意查收短信,及时更新。
(二)新增专家征集与申请
新增专家面向全国公开征集。请省内各有关单位、机构积极做好组织动员工作。符合条件而尚未进入河北省科技专家库的专家可根据条件要求,自行登录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s://kjt.hebei.gov.cn/),依次点击进入“科技管理”—“科技计划”—“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科技专家库”—“新增专家征集与申请”,进行专家用户注册,注册后登录专家库填报个人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需扫描上传相关证书或证件等材料)后确认提交,提交后完成入库申请。省科技厅将依据本办法第二部分所列的入库条件进行审核,通过的予以入库。
请各位专家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入库条件
新增专家入库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恪守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客观公正;
3.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从事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科技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
4.身体健康,具备时间和精力完成评审等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5周岁的,从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多年科研管理经验和持续工作在科研一线的高层次专家不受年龄限制。
(二)专业条件
本次新增专家主要分为技术专家、管理专家、财经专家、战略咨询专家等4种类型。入库专家除需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专业条件之一:
1.技术专家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
(2)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
(3)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获得者;
(4)具有境外相应专业领域从业经历的高层次人才,研究成果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企业技术骨干等。
2.管理专家
(1)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科技园区、行业协会(学会),科技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
(2)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熟悉科技创新工作且担任县处级及以上职务人员;
(3)从事知识产权管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主要负责人;
(4)科普传播与创作等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应公开出版或创作科学技术普及作品(图书、视频等)3部(含)以上。
3.财经专家
(1)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且熟悉科技经费管理制度的专业人员;
(2)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科研经费管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
(3)在银行、证券、保险、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金融机构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申请时需提供相应从业资格证明或投资案例等佐证材料)。
4.战略咨询专家
(1)国家有关部委、国家高端智库、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熟悉国家、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与政策的著名专家学者;
(2)在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战略规划制定、项目管理等领域具备丰富经验的智库或咨询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重点领域及来源
1.领域:为贴合当前科技工作重点与创新需要,本次专家征集优先吸纳来自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6G等未来产业领域相关专家。
2.来源:结合目前在库专家来源及构成,本次专家征集将重点吸纳来自企业的专家。科技领军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新小龙”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科技型上市公司、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管理人员、经济财务人员或科技风险投资专家。
三、更新及征集时间
本次更新及征集工作的起止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5月13日。审核结果将以短信的形式通知专家,请各位专家及时查收短信。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智铭, 联系电话:0311-87936049
科技处
2026年4月14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北京市委党校、天津市委党校、河北省委党校拟于2026年7月共同举办以“纵深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携手共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为主题的学术论坛,现开展论文征集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文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6月10日。
二、论坛主题
纵深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携手共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
三、征文要求
1.论文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理论联系实际,符合学术规范,具有较强的学术性、理论性和创新性。
2.论文应紧扣论坛主题,观点鲜明、论证充分、数据翔实。可围绕参考选题方向自拟题目。(参考选题方向见附件1)
3.论文应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成果,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不超过20%。正文不超过10000字。(格式要求见附件2)
4.请将论文电子版(Word格式)以附件形式于6月10日17:00前发送至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邮件标题为“2026京津冀协同发展征文+作者姓名+单位”。
联系人: 丁一 联系电话:87935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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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2026年5月11日
各有关单位:
我校2025年度科研业绩申报认定工作已经开始,请尚未在学校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科创平台)中完善科研业绩的老师及时填报,并请各二级单位按时完成审核工作。学校将根据科创平台中的填报数据开展二级单位、科研平台的科研绩效评价及科研奖励发放等工作。
一、完成时间
1.各单位科研人员请于11月30日前完成业绩系统填报工作。
2.各二级单位请于11月30日前完成学院业绩审核工作。
3.科技处将于12月5日前完成全校业绩审核工作。
二、相关要求
1.本项工作依据《石家庄铁道大学科研业绩量化计分办法》《石家庄铁道大学二级单位科研绩效评价办法》《石家庄铁道大学科研平台绩效评价办法》《石家庄铁道大学科研奖励办法》等制度执行,可登录科技处首页-学校制度-科研评价中查看相关文件。
2.科研业绩统计区间为2024年12月1日~2025年11月30日。
3.科研业绩以学校科创平台的数据为准,未填报或未完整填报到科创平台的业绩将不予认定。
4.对于2024年度遗漏填报的科研业绩,可在本年度补报一次,未补报的业绩不再给予认定。
5.未在11月30日前填报、审核的科研业绩,不纳入本年度认定范畴。
三、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填报说明
1.科研项目信息,须上传完整版带章的合同扫描件(PDF版)、财务系统到账经费证明(用友软件截图)。
2.学术论文信息,须上传论文全文(PDF版)、学术诚信备案材料,并在收录附件处上传带章检索报告。若仅上传检索网络截图证明,将暂不级别评定。若该论文已通过学校审核但上述材料不完整者,须在论文收录补录功能中上传收录证明等材料(提交一次即可)。
3.知识产权类成果、获奖成果,须上传相关证书扫描件 (PDF版)。
4.科创平台11月下旬启动科研考核模块,届时须各业绩完成人及时登录,查看并确认考核分值,反馈疑问。
5.请各单位科研秘书确保进入平台的数据信息完整、准确,严格把关,督促各填报人把该提交的佐证材料提交齐全,避免重填重审等不必要的返工。
联系方式:
1.横向项目、自然类成果:赵雅坤39715;
2.自然类省级、厅局级项目:韩智铭36049;
3.自然类国家级项目及国铁项目:张玉霞39708;
4.社科类项目、成果:丁一35069;
科技处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