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27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我校此次申报类别分为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4类。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产学研合作专项、基础研究重点培育专项、科技重大专项、科研平台建设专项、数字产业专项和古籍整理专项。
(一)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项目申报应严格按照我校遴选指南的选题名称及研究目标设计研究内容,不得自行拟定题目(遴选指南名称见附件1)。研究内容应具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有较强的理论和应用研究价值,有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项目经费预算合理。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推荐申报科学技术领域的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青年基金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壮大高校的科研优势,有利于促进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重点支持近三年新入职青年博士。
(三)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项目申报应严格按照《2027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指南》(附件2)的选题名称及研究目标设计研究内容,不得自行拟定题目或确定重点研究内容。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应是相应研究领域居国内外领先水平的知名学者和管理专家,特别是优秀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应拥有一支年龄、职称、知识结构合理,高水平的学术研究骨干团队;具备开展研究必备的科研基础条件;首席专家和主要研究人员在项目研究周期内有充足的研究时间。
绩效指标须严格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中的验收条件填报。
(四)产学研合作专项:优先支持面向解决企业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在河北省重点产业领域依托本校科研创新平台开展的产学研合作。申请人原则上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拥有稳定的科研团队,与企业已经开展了实质性合作研究。重点支持在百校千团“冀企行”活动中,纳入河北省高校产学研合作专项项目库的项目。
项目验收时,须同时完成以下四项绩效指标:1.在重点产业领域转化核心成果形成新产品1项及以上;2.申请(授权)专利2件及以上,且对新产品有重要支撑作用;3.科技成果转化单笔合同登记额50万元及以上;4.撬动企业投入研发经费100万元及以上。
(五)基础研究重点培育专项:优先支持瞄准重大科学问题、重大产业需求、重大仪器研制、重大学科交叉的原创性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申报人原则上须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新增主持国家级项目或获得省级奖励及以上级别奖励(自然科学领域获奖类别须为自然科学奖)。
项目验收时,承担单位为第一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人(通讯)须完成以下三项绩效指标之一:1.新增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新获省部级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及以上成果奖励(国家自然科学奖可为额定人员)。3.在nature、cell、science(含子刊)或自然学科领域顶刊;在中国社科院评价体系中的顶级或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六)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应严格按照《2027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产业重大专项)申报指南》(附件3)进行申报,不得自行拟定题目、确定研究内容或绩效目标。项目申请人一般不超过60周岁,须在本专业或本领域研究中具有深厚的学术积累和扎实的科研基础,已取得国内或国际公认的创新性成绩或创造性科研成果,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可不受年龄限制)或近3年来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过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以获奖证书为准),具备牵头开展重大技术攻关的能力。项目依托单位应为省属骨干大学。
(七)科研平台建设专项:项目申请人须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固定成员且为主要研究方向负责人。
项目验收时,承担单位为第一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人(通讯)须完成以下四项绩效指标:1.新增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2.发表本领域顶尖学术论文1篇;3.在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做大会(分会场)学术报告1次;4.省级及以上领导人批示或科技成果转化单个合同100万元及以上(以合同和到账经费为准)。
(八)数字产业专项:项目申报应严格按照《2027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数字产业专项)申报指南》(附件4)的选题名称及研究目标设计研究内容,不得自行拟定题目或确定重点研究内容。项目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具有博士学位,在数字产业相关专业或研究领域拥有较深厚的学术积累和扎实的科研基础,具备牵头开展科研任务、组织协同攻关的能力,无科研失信记录和学术不端行为。项目依托单位应为省内普通高等学校,须联合北京高校(包括雄安新区疏解高校)优势创新力量,并邀请省内数字产业相关企业联合申报。
(九)古籍整理专项。项目申请人应为高校在职教师,且为高级职称,具有合理的研究团队,所申报的项目原则上要求已落实出版单位或已有出版意向。申报的科研项目必须是立足于古代文献(包括出土文献)或紧密结合古代文献的研究;时代下限划定在1911年辛亥革命之前,原编著者限定在中国范围之内。项目经费只能用于资助科研工作,经费预算中不得列支出版费用。已在他处获得立项的项目不得参加本次申报,有在研古籍整理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项目经费预算合理,佐证材料须按要求上传申报平台。省教育厅将启用AI辅助审核功能,对项目开展形式审查及创新性审查,并作为专家评审参考。
(二)实行限额申报。各类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3年。
科学技术类: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限12项,申请专项经费不超过10万元;青年基金项目限18项,申请专项经费不超过5万元;科技重大专项限1项,申请专项经费不超过200万元;基础研究重点培育专项4项,申请专项经费不超过20万元;科研平台建设专项限1项,申请专项经费不超过100万元;数字产业专项2项,申请专项经费不超过10万元。
人文社科类:人文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限2项,申请专项经费不超过15万元;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限8项,申请专项经费不超过6万元;青年基金项目限15项,申请专项经费不超过3万元;基础研究重点培育专项限2项,申请专项经费不超过10万元。
(三)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已获得过资助的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类型项目;同年度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一类河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四)对存在科研诚信问题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材料报送
(一)本次申报以学院(系)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请各学院(系)按照项目类别对本单位项目进行推荐排序,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并加盖院系公章。
(三)报送材料
1.项目申报汇总表(模板见附件5):Excel版+加盖院系公章的PDF扫描版。
2.项目申报书(模板见附件6):PDF版,以“项目类型+学院+姓名”方式命名。
3.报送材料以学院(系)为单位整体打包,7月31日17:00前发送至相应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四)待评审后再进行网上填报,网上申报请登录河北省高等学校科研业务综合服务平台(https://kygl2.hdvtc.edu.cn/)查看申报流程,网报截止时间2026年8月8日17:00。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联系人:
1.科学技术类,韩智铭,0311-87939715,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2.人文社科类,丁 一,0311-87935069,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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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2027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pdf】已下载127次
附件【4.2027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 (数字产业专项) 申报指南.pdf】已下载9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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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