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校2022年度科研业绩申报认定工作已经开始,请尚未在学校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科创平台)中完善科研业绩的老师及时填报,并请各二级单位按时完成审核工作。学校将根据科创平台中的填报数据开展二级单位、科研平台的科研绩效评价及科研奖励发放等工作。

一、完成时间

1.各单位科研人员请于11月25完成业绩系统填报工作。

2.各二级单位请于1128日前完成学院业绩审核工作。

3.科技处将于11月30日前完成全校业绩审核工作。

二、相关要求

1.本项工作依据《石家庄铁道大学科研业绩量化计分办法》《石家庄铁道大学二级单位科研绩效评价办法》《石家庄铁道大学科研平台绩效评价办法》《石家庄铁道大学科研奖励办法》等制度执行,可登录科技处首页-学校制度-科研评价中查看相关文件。

2.科研业绩统计区间为2021年12月1日~2022年11月30日

3.科研业绩以学校科创平台的数据为准,未填报或未完整填报到科创平台的业绩将不予认定。

4.对于2021年度遗漏填报的科研业绩,可在本年度补报一次,未补报的业绩不再给予认定。

5.未在11月30日前填报、审核的科研业绩,不纳入本年度认定范畴。

三、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填报说明

1.科研项目信息,须上传完整版带章的合同扫描件(PDF版)、财务系统到账经费证明(用友软件截图)。

2.学术论文信息,须上传论文全文(PDF版),并在收录附件处上传带章检索报告。若仅上传检索网络截图证明,将以最低级别评定。若该论文已通过学校审核但上述材料不完整者,须在论文收录补录功能中上传收录证明等材料(提交一次即可)。

3.知识产权类成果、获奖成果,须上传相关证书扫描件 (PDF版)。

4.科创平台11月中下旬启动科研考核模块,届时须各业绩完成人及时登录,查看并确认考核分值,反馈疑问。

5.学校将于11月中下旬统一开具检索报告,并发放各单位,如老师有需要,可找到相关论文条目后截图上传科创平台。

联系方式:赵雅坤36049,张玉霞35069,翟晓玲35069,杨伟栋36049

科技处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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