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依据《河北省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按照学校科研工作安排,从即日起开展本年度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结题程序

1.总体要求

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助的所有类型项目(创新团队发展专项和青年科研创新专项)每年集中开展一次结题工作,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向科技处报送有关材料,不受理项目负责人单独提出的结题申请。

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主持人,结题后2年内不得申请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

2.办理程序

项目负责人(涉及名单见附件1)填写《石家庄铁道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2),A4纸打印1式2份;成果佐证材料1套,A4纸复印,左侧装订;将结题报告与附件报所在单位。

各单位对结题申请进行初审,填写《石家庄铁道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结题单位初审汇总表》(见附件3),A4纸打印1式1份。

汇总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和审核通过的结题报告书一起报送科技处,将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二、结题要求

(一)创新团队发展专项(须满足以下条件2项或同一条件满足2次):

1.团队成员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省部级科研奖励1项。

2.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3.团队成员在同一方向上发表论文。自然科学类团队成员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被SCI/EI(国内)期刊收录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SCI 3区以上论文不少于1篇;人文社科类团队成员以第一作者发表系列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被CSSCI收录论文不少于1篇。

4.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项。

5.研究成果得到省级以上(含)领导肯定性批示。

6.获得成果转化或横向课题到账经费。自然科学类50万元;人文社科类10万元。

7.指导学生参加的创新创业项目、学科竞赛等获得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

以上成果的完成人应为创新团队项目成员。

(二)青年科研创新专项(需满足以下条件2项或同一条件满足2次)

1.参与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1项。

2.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

3.自然科学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被SCI/EI(国内)期刊收录论文1篇;人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论文1篇。

4.取得授权专利1项或软件著作权2项。

5.研究成果得到厅局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6.获得成果转化或横向课题到账经费。自然科学类10万元;人文社科类2万元。

7.指导学生参加的创新创业项目、学科竞赛等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1项。

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论著、技术文件、专利、成果报道等应注明“河北省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项目资助”。

三、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3月29日前完成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结题的单位初审工作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科技处517房间,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邮件主题标明“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结题-XX学院”。

科技处完成结题项目的审核、汇总、备案后,向各单位返回盖章版结题报告。

联系人:张玉霞,电话:35069。

 

附件下载:

附件【附件1-2020年度立项人员及项目要求.doc】已下载161次

附件【附件2 石家庄铁道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结题报告书.doc】已下载75次

附件【附件3-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结题单位初审汇总表.doc】已下载79次

 

                                 科技处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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