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有关通知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项目类别

1.2023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集中接收工作于2023年3月1日开始,3月17日截止。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2023年自然科学基金委继续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项目时,申请人只需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二、限项规定

限项政策请阅读《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拟于2023年1月中旬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三、进度安排和基本要求

1.申请人账号申请

时间安排:2023年1月17日以前

要求:无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向所在二级单位提出账号申请登记,填写申请添加账号人员信息表(附件1)。忘记密码的老师可以使用登录界面忘记密码功能自行找回,不用填写此表。各二级单位于2023年1月17日以前将申请人情况汇总表发送至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邮件主题请标注为“二级单位名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账号申请”。国家基金委将向申请人邮箱发送登陆用户名和密码。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基金委说明由于邮箱不畅通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申请书填报

时间安排:2023年1月15日开始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和《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于2023年1月15日后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注意撰写提纲里有关附件说明。

3.校内初审

时间安排:2023年1月20日—3月16日

要求:各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审阅,提出修改意见,完成最终格式审查,于3月16日前将初审情况报告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邮件主题请标注为“二级单位名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初审情况报告”(附件2),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至科技处517。

4.在线申报截止

时间安排:2023年3月17日前

要求:根据整体安排,我校2023年度国家基金在线申报书最终提交截止日期定为2023年3月17日23:59,过时网络将关闭,学校后续将进行依托单位承诺、上传申请清单等事宜,请各申请人严格遵守时间。

四、关于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预算要合理,经费额度参照2022年平均资助强度和2023年指南要求。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3年度,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他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和预算表编制说明进行编制,符合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型和经济合理性原则。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

1.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2.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业务费(原科目中的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其他支出)、劳务费(原科目中的劳务费、专家咨询费)。

直接费用预算不设比例限制,据实申报,审核确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一般实行定额补助资助方式,原则上不得大量购置仪器设备,鼓励共享、试制、租赁以及现有的升级改造。

五、其他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代码一定要详细查看,避免直接用旧的申请代码;分类评审范围扩大,请务必详细阅读新指南的改革举措、申请须知和限项申请规定部分。

2.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3.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

4.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科技处。联系人及电话:张玉霞    87935069 

附件【附件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添加账号人员信息表.xls】已下载118次

附件【附件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初审情况报告.docx】已下载122次

科技处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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