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正面向全省征集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建议。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一、重点项目定位

重点项目支持有较强研究基础的优秀学术团队紧紧围绕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战场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与创新驱动两大战略,针对我省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需求,开展系统、深入的创新性研究,旨在解决一批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过程中的重大核心科学问题和共性关键技术问题,探索变革性和颠覆性创新研究,培育重点领域重大原创成果。重点项目要应用牵引、突破瓶颈,从产业发展和生产实践的实际问题中凝练科学问题。重点项目要从技术问题出发,瞄准技术问题背后需要解决的更深层次的基础科学问题开展研究,应当体现有限目标、有限规模、重点突出的原则,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兼顾促进依托单位学科发展。优先支持高校、研究机构与企业等技术创新主体合作申报的,能够解决相关行业、领域中的重大核心科学问题和共性关键技术问题的研究项目。

重点项目由省自然科学基金和项目承担单位按1:1共同出资资助。资助总经费100万元左右/项。

二、建议人资格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具有承担国家级、省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经历;

鼓励建议人与企业联合提出建议;鼓励科技型企业结合行业发展技术瓶颈提出建议。

三、建议书编制要求

1.指南建议应注重需求牵引和问题导向,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成长等重大决策部署,聚焦钢铁、新能源、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我省现代化建设场景中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凝练前瞻性、引领性重大科学问题。

2.指南建议应当体现有限目标、有限规模、重点突出的原则,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兼顾促进我省学科发展。并且避免与近三年我省重大科技专项已支持的内容相同。
      四、建议书提交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开展建议征集工作,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家填报《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建议书》(见附件1),由各单位统一于2022年11月28日下午18:00前发送至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请发送后跟科技处联系),每一文档应命名为“产业+姓名+单位”,如新材料+张三+石家庄铁道大学,同时报送汇总表(附件2)。

 

联系人:张玉霞  87935069

 

附件【1.重点项目指南建议书.doc】已下载85次

附件【2.重点项目指南建议汇总表.xls】已下载46次

附件【3.学科代码(二级).doc】已下载47次

 

                                                科技处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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